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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22 | 來源: 經濟觀察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曾經擔任遼寧鞍山海城市衛生局(後相繼更名為:海城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海城市衛生健康局,以下統稱:海城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副局長等職的唐輝,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審批,為海城市寧心醫院(下稱:寧心醫院)建成精神病專科醫院,向該院院長董長忠索要寧心醫院30%的幹股,並累計向其索要人民幣(专题)約456.74萬元。
此外,唐輝還收取了海城弘寧精神病醫院等其他20家醫院投資者或經營者的賄賂共計62萬余元。
近日,海城市法院判唐輝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0年;另判其犯洗錢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年贰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壹百壹拾萬元。
唐輝在審查起訴階段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認同公訴(电视剧)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當庭供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表示認罪認罰。
2023年7月,海城市法院披露了上述情況。
而在行賄者壹方,2023年7月20日及7月22日,寧心醫院的工作人員表示,該院院長董長忠目前仍在上班,並且正常出診。
有醫療投資行業的人士則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精神病類專科醫院除對患者的治療收費外,還延攬了很多精神病患者的長期住院、管理等業務,後者的盈利情況相當可觀。因此,長期以來,精神病類專科醫院是醫院投資領域的“香餑餑”。
(遼寧鞍山海城衛生局副局長唐輝,向壹家精神病專科醫院,即海城寧心醫院,索賄456萬余元。圖:寧心醫院,來自該院官方網站)
向壹家精神病院索賄八次
唐輝,1969年3月生,曾任海城市衛生局(後更名為:海城市衛生健康局)醫政科科長、副局長。2022年7月5日,被海城市監察委員會留置;同年12月13日,經海城市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和逮捕,後由海城市檢察院以唐輝犯受賄罪、洗錢罪,向海城市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3月13日,海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在檢察院的起訴和海城法院的判決認定中,唐輝共從21家醫院的投資者或經營者處收受賄賂。其中最多的來自寧心醫院。
寧心醫院官方網站介紹,該醫院創建於2001年,“承擔著海城市130多萬人口的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教學和心理咨詢的重任”。該院“占地面積3500平方米,建築面積2300平方米,現有職工56名,其中精神科專科醫師6名,內科醫師3名,專家長期坐診,護理人員22名,編制床位200余張。”
而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的信息則顯示:
寧心醫院成立登記日期是2011年10月,注冊資金3萬元,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主管單位為海城市衛生健康局,登記管理機關為海城市民政局。-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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