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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3-08-20 | News by: 香港01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彭博社引述法庭档称,恒大集团向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破产法院申请债权人保护。恒大在向法院提交档中表示,正在寻求对在香港、开曼群岛和英属维京群岛等地进行的重组谈判的认可。
恒大集团表示,债权人可能会在本月就重组进行投票,并可能在9月的第一周获得香港和英属维京群岛法院的批准。恒大还提议,在9月20日举行破产保护听证会。
可见,恒大此举旨在保护其美国资产免受债权人的影响,同时在其他地方进行重组交易。这一系列举动标志着该集团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三家公司的境外重组程式正式确认生效。7月时,恒大获得中国香港特区法院批准,将在本月对离岸债务重组计划进行表决。

彭博社引述法庭档称,恒大集团向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破产法院申请债权人保护。(Getty Images)
“破产保护”不是“破产”
首先,有必要了解下“破产”和“破产保护”这两个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够继续运营。
“破产”是指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无法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布停止营业,清理债权债务。宣布“破产”的公司的所有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式。
“破产保护”则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破产”是公司因债务问题而停止运营,而“破产保护”则是为了防止公司因债务问题而停止运营,给予其一定的保护和重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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