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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1-13 | 來源: 大中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 南 茜
鄧(Truman Deng)先生說,他買的公寓大樓的管理公司每年都增加管理費。2003年為$300元/月,2004年為$315元/月,2005年為$330元/月, 2006年為$362/月。作為大樓的單元擁有者,他對管理公司的這種做法感到非常不滿。鄧先生問,管理費的漲幅多少算是合法?作為大樓的單元擁有者,他們有什麼辦法來制止漲價?單元擁有者對大樓的財政開支預算不滿,認為有些開支過大,並且不合理,他們有什麼辦法能控制預算開支?如果他們認為管理公司失職,單元擁有者們能否申請更換管理公司?
管理費如何計算?
Bougadis, Chang LLP的張良成(Gregory L. Chang)律師介紹說,公共設施管理費問題很普遍。很多房產擁有者對不斷上漲的管理費感到頭痛,特別是當管理費每年不斷上漲時。
張律師說,公寓大樓的日常支出是其中壹個主要問題。這些日常支出可能包括24小時保安,游泳池的日常維修和供熱,有些管理費還包括單元室內供熱。而當這些支出增加時,管理費就會增加。
公寓大樓需要壹筆備用資金(reserve fund),用於大項目的,非經常性的維修。比如,更換大樓走廊上的地毯,牆上壁紙,裝修公共設施,維修屋頂,修理空調系統和供熱系統,修理地基等等。這筆基金用於每月或每年的此類維修。
因此,管理公司每月征收的管理費的壹部分通常都用於公寓大樓的備用基金,以備急需之用。
張律師說,每隔幾年備用資金就需要重新審核,管理公司要另請專業人士對公寓大樓進行檢查,以決定大樓是否備有足夠的基金以應急需。如果檢查認定大樓的備用資金不足時,管理公司會做出向大樓單元擁有者增征管理費的決定,有時也會決定向大樓單元擁有者征收壹次性的特殊費用(special assessment),以增加備用基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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