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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1-14 | 來源: 萬維讀者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美國 | 字體: 小 中 大
(萬維讀者鄭紳來稿)寫在前面:壹,這裡寫的稀罕事兒是我們這些旅美時間不長的老人們覺得稀罕的壹些事兒,美國人或旅居美閏較長的人看了壹定會嗤之以鼻:啥稀罕事兒?稀松平常!贰,碰啥寫啥,想啥寫啥,行文有先後之序,內容無輕重之分。叁,文中引用的事實及筆者的論述如有謬誤之處,望不吝賜教。
我踩了她的腳……
這是壹年壹度的西方傶Xy節日萬聖節的前夜,身著鬼裝、手持魔杖的孩子們,在大人的護衛下,挨門逐懫A亍按篝[”壹通鄰裡之後,又成群結隊地湧向市政府指定的一家專為孩子們過節提供方便的超市。超市早早地停止了營業,門前立著、捔秫許多“妖魔鬼怪”,店內准備了數疫h鍾嫷奶枪夹┑陠T也都打扮得奇形怪狀,笑容可掬地迎候著伌~運拿姘朔降目腿恕
超市裏人海如潮,比中國正月十五的X鼰魰要熱鬧。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膾炙人口的黃梅戭R捶蚱抻^燈〉……
雖然有點“走神”,但抬腳舉步仍是拾分的小心謹慎,熙熙攘攘,到處都是腳,稍不留神,就會發生肢體沖突。只是再小心、再留神,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不知哪裡冒出的壹個“小鬼”,急沖沖地從我身邊擠過,碰著了我的胳膊,我壹趔趄,正在下落的右腳向外偏移,即至發現腳下還有壹隻明光錚亮的皮鞋時已經晚了,重重地踩在了與我擦肩而過的壹位女士腳上。
我不好意思地抬眼望望身邊被踩的女土,金發,藍眼,白衫,黑裙,很年輕也挺精神的,像是壹位“白領”。 國內不只壹次耳聞目睹過的同樣場景突然湧進腦際,我不禁心頭壹驚:不好,遇到難纏的硬茬兒了!就憑我這重重的壹腳,輕則要遭她壹頓臭罵,弄不好,還得“賠我鞋!”“送我上醫院!”還得……不敢往下再想了。
可是旋即又壹想,不會,今天不會這樣的——我現在所在的是另外壹個國家,在這個國家旅居的日子裡,曾經親歷了許多使我感動令我難忘的人們相敬相讓的事情,讓我得出了這個結論。
但是到底會是怎樣的結果呢?我仍然拿不准。我把目光集中到了被踩的女士身上。
壹定是被踩疼了的緣故,她先是緊緊地縐了壹下眉頭,但隨即又很快地舒開了。她抬起頭來,壹雙炯炯有神的大眼正好同我的目光相遇,目光柔和,不是想像中的凶神惡刹。她顯然看出了我的尬尷和不安,連忙滿臉堆笑地向我招呼:“Good evening!”隨之又跟了壹句:“I am sorry。”
“啊—?”我驚訝了,比剛才踩了她的腳時還要迷茫:我踩了她的腳,為什麼她卻搶先打了壹個時間差,把本該由我說出的道歉向我說了呢?帶著這個疑問再看她時,仍是滿臉微笑,滿臉真誠,沒有壹點矯柔做作的樣子。我肯定我沒有聽錯。
面對從末遇到過的“是非顛倒”,我壹時反應不過來,不知如何回應才好。
被踩的女士大概看出了我新的尬尷,笑著向我擺擺手,然後轉過身去,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壹般,舉步從容地繼續向超市深處走去。
驚險已經遠去,但我的心緒卻像被龍卷風攪過的池水,千波萬縐,難以平靜,我的頭腦裡壹直翻騰著:“我踩了她的腳,為什麼她卻對我說‘對不起’?”要知道,在事關可能追究法律責任的問題時(比如這次我真的把她的腳踩壞了),美國人是輕易不說“I am sorry”的呀。
我費盡心機,怎麼也尋找不出能夠撫平這些龍卷余波的答案;搬出腦子裡所有美好的詞匯也都難以表達對這位被踩女士的贊譽,她沒有受到任何誘力和壓力,但卻主動地將他人之錯攬到了自己身上。
這個謎團,困擾我好長時間。直到在這裡住的時間長了,所謂的“見多識廣”了,才逐漸地明白,如此被踩者向踩人者道歉的事在美國是經常發生的,而且被踩者的道歉也自有其理:人家踩了我的腳,說明我擋了人家的路;我擋了人家的路,理所當然的應該向人家說聲“對不起”。
不知這理兒有理無理,是對是錯,也不必太過追究,但我卻利用這壹個案迂回找到了另壹個也是縈回腦際已久的“難題”——在美國這麼長時間了,怎麼沒碰到壹次吵架或打架的——的答案:我踩了她的腳,她卻對我說對不起,你說,這架能吵起來、打起來嗎?-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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