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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0-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名女子在大溫伯納比撞上壹根燈柱導致受傷,她指責燈柱被塗成黑色並要求賠償。不過,小額索賠最新裁定她敗訴。
2022 年 11 月,大溫女子塔拉·斯科特 (Tara Scott)撞上伯納比壹根路燈的燈柱,導致她腳跖骨骨折。事發時路燈無法正常工作,而且路燈柱被漆成黑色。
因此,斯科特指責伯納比市政府疏忽大意,並告上民事解決法庭。根據CTV的報道,她在訴訟中稱這個有問題的燈柱位於伯納比政府街附近的洛希德(Lougheed Highway)高速公路沿線,也正好位於人行道中間。

(谷歌地圖)
根據10月5號的裁決文件,斯科特指事發時天已經黑了,她想走得快壹點以取暖 ,由於燈杆漆成了黑色,而且事發地附近雜草叢生的樹枝,也擋住了她的視線,導致她看不清道路,撞上燈杆後受傷。
斯科特要求賠償 5,000 元的工資損失,聲稱她的受傷導致她兩個月無法工作。
雖然市政記錄顯示斯科特在事故發生幾天後報告路燈出現故障,工作人員隨後調查並修復了燒斷的保險絲,但法庭最終裁定伯納比市政府不對她的受傷負責。
法官指為了證明疏忽,斯科特必須證明伯納比市政府對她負有“注意義務”——壹項防止可預見傷害的法律義務——但公共當局通常在合理政策管理的財產上“不對公共用戶負有注意義務”。
伯納比市政府表示,市政使用基於投訴的系統來維護燈柱,這意味著工作人員依靠公眾報告燈柱出現故障,而不是主動監控每壹個燈柱。
根據裁決,在斯科特發生事故之前,沒有關於燈柱導致其他人受傷的投訴記錄。-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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