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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03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壹位多疑的BC省丈夫在家中的臥室裡偷偷安裝了壹個隱蔽的攝像頭,他承認這個攝像頭的目的是為了捕捉妻子的不忠行為,最近他被判犯有偷窺罪。

該案中丈夫和妻子的身份均受到出版禁令的保護。
這起不尋常的刑事審判是在這對夫妻激烈離婚後在溫哥華島的庫特尼社區進行的,它凸顯了加拿大窺淫罪法律中鮮為人知的壹個方面,即使受害者不是出於性目的而被監視或錄制也適用。
法官亞歷山大.沃爾夫(Alexander Wolf)承認丈夫偷拍妻子的動機並非出於性目的,並指出沒有證據表明他隱藏在時鍾收音機中的攝像機曾拍攝到任何不忠行為。
事實上,只有壹段錄制於 2020 年 7 月的妻子的視頻被作為證據提交。盡管沃爾夫確認錄像中只有妻子壹人,但他認為錄像的具體內容 "無關緊要"。
沃爾夫在 10 月 17 日的裁決中寫道:“申訴人是否穿著衣服、睡覺或看電視並不重要”。
法官說,這是因為根據《刑法典》第 162(1)(a)條的規定,受害人只需被觀察到“合理預期為裸體......或正在進行露骨的性活動”的地方,即構成犯罪。
“錄音設備被放置在臥室裡。在我看來,這壹點本身就滿足了指控的法律標准”,沃爾夫寫道:“臥室是家中最私密的地方之壹。此外,(攝像頭)被放置在床邊,目的是捕捉床上的影像”。
法庭獲悉,丈夫承認在他們的臥室安裝了攝像頭,除了想要抓到妻子外遇外,還想保護自己免受分居期間進行虐待的指控。
但是,這位丈夫給出的理由都不能讓法官忽略其對妻子隱私的犯罪侵犯。-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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