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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11 | 来源: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11月28日,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在浙江桐庐县人民法院开庭。被害人小许(化姓)13岁,未到庭。
据检方起诉书显示,2023年1月23日晚,因顾客吴某提出要找“年轻女孩子”陪酒,小许在朋友的带领下来到桐庐县1747酒吧,喝下约1斤洋酒后醉酒昏迷。次日凌晨6时许,小许被酒吧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抢救,被鉴定为急性乙醇中毒后危及生命、重伤二级。
近日,小许家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许目前仍在儿科病房内休养。家属称,事发后的近一年中,小许曾多次自残,还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中就此事对小许进行嘲讽羞辱。庭审期间,吴某称自己并不知道事发时小许的年龄。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电视剧),认为吴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吴某当庭认罪认罚。本案尚未宣判。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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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邀约:
“喝酒去不去?有人发红包……”
据检方起诉书,吴某、酒吧老板、酒吧营销人员证言显示,2023年1月23日,大年初二,当晚,成年男性吴某与一朋友在1747酒吧包厢喝酒。吴某提议找女性陪酒,酒吧老板联系了酒吧营销人员,这名酒吧营销人员最终找到了小许和她的朋友。
小许的家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天小许提到要和朋友出门玩耍,大约傍晚时,小许突然和母亲提起“晚上回来给你们发红包”。小许的母亲称,当时自己听后便劝小许赶快回家,“妈妈不要你的红包,天底下哪有免费的馅饼”。
小许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当晚约8点半,一名女性朋友问小许:“喝酒去不去?1747(酒吧),有人发红包。”在朋友口中,红包“最少400(元)”,且“(人)过去就发”,并称“喝好了我送你回去”。其间小许拒绝过一次,但最终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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