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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7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人工栽種的香樟樹,是否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2016年7月,肆川瀘州敘永縣男子馬萬林,將其父種植的26棵香樟樹賣給他人,被法院判決犯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叁年。
馬萬林稱,涉案香樟樹在自家屋前房後、自留地旁,且因為多數被松鼠啃壞枯死,為防止安全隱患,他才將枯樹砍伐賣掉;且香樟樹是其父親人工栽植,不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法院則認為,即使涉案香樟是人工移栽,也屬在自然環境下生長,其物種性質仍具有珍稀性,屬“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范圍。
馬萬林的弟弟馬萬春在該案壹、贰審中擔任其辯護人。他稱,根據兩高2020年3月發布的最新司法解釋,“人工培育的植物,除古樹名木外,不屬於刑法第叁百肆拾肆條規定的‘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同時,也有大量指導案例證明,人工種植的香樟樹不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目前,馬萬林已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出售父親種植的26棵香樟樹,男子被判緩刑
肆川敘永縣江門鎮九江村柒社的馬萬林向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回憶,2016年夏天,眼見自家房前屋後、自留地邊種植的香樟樹被松鼠啃壞枯死,部分還處於高壓線下,有安全隱患,“這些香樟樹都是我父親早年栽種的,父親想著樹爛了死了,就把它們砍了賣了。”
被馬萬林出售的香樟樹。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讓馬萬林和家人沒想到的是,因為這幾棵“爛樹子”,給他帶來了長達7年多的刑事官司。
馬萬林說,當年他先後找了幾個人,對方都覺得樹子太爛沒法收,後來找到老表謝某林,對方聯系到當地壹家木器廠,雙方議定“好的20塊100斤,差的10元100斤,爛的5塊100斤。”征得種植人、自己父親同意後,2016年7月25日,馬萬林將26棵香樟樹,以5000元價格賣給了謝某林。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生效司法文書證實,馬萬林賣樹3天之後,謝某林雇人對26棵香樟樹進行砍伐,並於砍伐當日向馬萬林支付5000元購樹款。在謝某林將砍伐樹木搬上車時,江門鎮林業站工作人員接到舉報後將人車擋獲,並在村幹部見證下,對砍伐樹木進行了登記清點、量尺。
敘永縣林業局出具的林木調查報告顯示,被伐樟木(香樟)位於馬萬林父親馬祖喜住房周邊苦竹林中及耕地邊。馬祖喜介紹,這批香樟樹為其於1980—1982年栽植。林業部門測量4棵最大樟樹的伐樁,與馬祖喜介紹的種植年齡相符,確定為人工種植。
被砍伐售賣的香樟樹已有不少爛掉壞掉。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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