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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7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2月27日,山東聊城中院對郭剛堂之子郭新振被拐案壹審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緩刑,並對呼富吉限制減刑;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唐立霞無期徒刑;同時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損失人民幣(专题)50余萬元(人民幣,下同)。
郭剛堂告訴澎湃新聞,壹審宣判後,呼富吉當庭表示上訴,唐立霞則表示認罪認罰。
據郭剛堂的代理律師、京師聊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偉曉介紹,呼富吉和唐立霞作案的地點均為較為偏僻的農村。壹審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間,呼富吉和唐立霞在山東濱州距離唐立霞老家3公裡的某村將李某慧(女)拐走,後兩人又將李某慧送回;兩人還在聊城將郭新振拐賣至河南林州。此後,兩人前往山西長治某村將楊某豪拐賣至河南鶴壁、前往河南南陽某村將李某豪拐賣至河南鶴壁。2001年,呼富吉伙同他人在河南西平縣某村將楊某羽(女)拐賣至河南林州。上述被拐賣的孩子被以1萬元左右的價格賣掉,價格最高的賣了1.5萬元。
高偉曉介紹,公訴(电视剧)機關給出的量刑建議為判處兩人無期徒刑以上刑罰。聊城中院壹審判處呼富吉死緩並限制減刑、判處唐立霞無期徒刑符合法律規定,“只是沒有達到郭剛堂的預期”。高偉曉表示,對呼富吉限制減刑是法院根據其犯罪情況等決定的。如果緩期執行期滿,呼富吉依法被減為無期徒刑,那麼呼富吉實際被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25年。
郭剛堂認為,呼富吉的行為應當受到頂格的處罰。下壹步,他會和律師商量是否申請檢察機關抗訴。對於該案的民事賠償部分,高偉曉介紹,他們申請的賠償金額為800余萬元,目前郭剛堂還沒有表示要針對民事賠償部分進行上訴。
據央視報道,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間,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拐賣李某慧、郭某振、楊某豪、李某豪肆名兒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楊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共同實施拐賣兒童行為,拐賣兒童肆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壹人,贰人的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法院根據兩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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