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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2017年在本拿比中央公園,壹名13歲的華裔少女遇害。去年底,易卜拉欣·阿裡(Ibrahim Ali)被判犯有與此案有關的殺人罪。
這名華裔少女的父親的律師在聽證會上表示,這名男子涉嫌在阿裡被判有罪的當天將槍支帶入溫哥華法庭而受到警方調查。
由於被害少女的身份受到出版禁令的保護,她的父親的名字也不允許被披露。
阿裡的律師凱文·麥卡洛(Kevin McCullough)在去年12月表示,警方告訴他,壹名與訴訟程序關系密切的人12月8日將壹把手槍帶入溫哥華法庭,"意圖殺人"。

麥卡洛稱警方告訴他,被截獲的格洛克槍支已經上膛。
這名律師說,他和妻子在12月10日被傳喚到維多利亞警察局,警察向他們通報了這壹事件。
麥卡洛和聯合律師本·林斯基(Ben Lynskey)正試圖以任何方式將父親排除在阿裡的審後聽證會之外,並且不希望普通話法庭口譯員為他翻譯。
女孩的父親聘請了壹名律師,正在爭取聽取審後聽證會的權利。
他的律師布羅克·馬特蘭(Brock Martland)說,該男子尚未受到指控。
不過法庭文件顯示,他將於下個月在素裡的BC省法院出庭,涉及警方 12 月 9 日(判決後第贰天)從他手中沒收的物品的處置問題。
BC省檢察院的壹位發言人表示,該男子還面臨“禁止令”。
《刑法》中的“禁止令”可以指禁止擁有“槍支、弩、違禁武器、限制武器、違禁裝置、彈藥、違禁彈藥和爆炸物”。-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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