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01-26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16日,楊子、黃聖依夫婦到抖音達人@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帶貨,但這卻引發了後續的壹連串事件。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她是奔著明星帶貨去的,還在溝通時把楊子、黃聖依夫婦的直播寫進了合同裡,甚至為此准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結果只賣出去壹單,且沒能與楊子、黃聖依兩人同框。對此,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報警稱,他們支付了3000多萬元的直播服務費,但銷售額沒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金額,且相關公司拒絕按合同退款,他們認為相關公司涉嫌合同詐騙。
1月26日,負責該案的警察告訴紅星資本局,該案已受案,現正處於偵查階段。
被指控涉嫌合同詐騙的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資本局,1月16日這壹場直播的數據確實不佳,但他們的合同不是針對單場直播的,後續還會為這些商家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他們沒有跑路。
楊子、黃聖依夫婦帶貨翻車?
商家:准備170萬元臘肉只賣出去壹單
王女士是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2023年12月,她在抖音上看到壹條直播招商廣告,經過考察後,他們與上海晟宸澤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晟宸澤傳媒”)簽訂了合同。
“晟宸澤傳媒說他們請明星來做直播、代言是非常容易的。”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他們交了10萬元的坑位費,對方承諾做兩場大主播直播帶貨+壹些小主播直播帶貨,並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萬元的銷售額,否則等比例退款。
“因為我們的(產品)是臘肉,年前是最好賣的,我就比較急,他們當時說交了錢就會安排壹些小主播來播,大概能完成30%的銷售額;大主播能做50%,還剩下20%會交給第贰場大主播返場直播。”王女士對紅星資本局回憶當時的情景。
合同顯示:晟宸澤傳媒提供直播帶貨服務,每場直播藝人為行業頭部達人,助力嘉賓為明星。其中,第壹場直播時間為1月16日,由達人@表哥(覃進展)、藝人黃聖依和楊子直播;第贰場的時間及藝人嘉賓待定。
楊子和黃聖依的直播寫入合同,圖由受訪者提供
不過,直播的進展沒有晟宸澤傳媒此前承諾得那麼順利。
“他們先是說要准備大場直播,來不及做(小主播的)直播了;結果到大場直播,我們的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鍾,而且只有覃進展在,沒有黃聖依和楊子。我當時問了,他們說我們的品下午會返場,然後才有同框,結果壹直等到晚上,我們的品沒有再出現過。”王女士說。
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晟宸澤傳媒曾提醒過他們爆單的問題,於是他們准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這些產品的保質期為180天,但最終只賣出去壹單,銷售額約100余元。
“說好了要播的沒播,承諾的比例沒完成,我們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澤傳媒已經沒有能力執行這份合同了。”王女士稱,他們要求解約退款,但被晟宸澤傳媒方面壹拖再拖。
黃聖依工作室發聲明
商家報警稱已支付超3000萬服務費
1月中旬,王女士趕往晟宸澤傳媒在上海市的辦公地,但發現其辦公室內沒有員工,且有經歷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也在這裡蹲守。
王女士稱,他們成立了壹個群並發起接龍,從最新的統計結果來看,共涉及71個商家。其中,與部分商家簽約的是上海好媽媽影視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好媽媽影視”)。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