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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26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25日下午,壹份《關於綠地集團強制集資侵害員工合法權益的舉報信》(以下簡稱舉報信)在網絡平台傳播,舉報人自稱是24名綠地集團中原事業部的前員工,舉報信的末尾留有個人簽名、身份證和手機號碼。
當日晚間,綠地集團方面回應記者表示:“對於部分離職員工反映的持股相關問題,公司高度重視,將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充分溝通,全力妥善處理。”
網傳的舉報信,“富有計劃”引爭議
該舉報信稱,2019年7月,綠地集團下發《關於實施的通知(滬綠發〔2019〕97號)》,要求全部管理幹部必須購買持有不低於規定數額的員工持股平台的股份。
其中,中層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及以上幹部,在2021年底前,應全部增持至不少於300萬股;總監級及以上叁級管理幹部,應全部增持至不少於60萬股。增持資金,可完全自籌,也可按照 1∶1 的配資比例,由集團提供融資支持。
按照“富有計劃”,24名舉報人作為綠地集團叁級管理幹部,必須購買不少於30萬股,總額合計948.29萬元,接受配資借款總額合計908.39萬元。從而得到的,是員工持股平台上顯示的每人不少於30萬股(3000份額),合計698萬股(69800份額)。
該舉報信還稱,綠地集團向員工提供借款,以持股平台格林蘭合伙公司的名義向員工發放貸款,讓員工加杠杆參與混改企業的持股。
據介紹,員工持股平台每年有4次交易機會,上述舉報人是在2019年10月按2.66元/股的價格購入股份。2020年1月開始,股份交易價格變為2.7元/股,直到2021年7月的7次交易裡,股價壹直保持在2.7元/股。
然而,2021年叁季度後,當他們滿懷希望能按照2.7元/股的價格賣出股份拿回投資款時,成交價卻被定在了1元/股。
2023年初,綠地集團通知持股員工,可以按照3元/股的價格減持股份總數的10%,減持價款分叁次支付。但直到2024年1月4日,兌付並沒有順利進行。
收益降低風險
針對上述問題,綠地集團方面表示,長期以來,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是綠地重要的體制機制特征,不僅為綠地發展提供了較強的動力和活力,也帶動了壹大批員工分享企業發展紅利、創造美好生活,得到社會各界的積極評價。
近年來,在經濟下行、行業調控等多重因素的疊加影響下,房地產行業步入深度調整周期,資本市場也出現長達叁年多的下跌行情。包括綠地集團在內的眾多企業,股價均出現大幅回調。在這種大的背景下,綠地集團員工持股的改革實踐,客觀上面臨壹些新的情況。
據舉報信所述,綠地集團為了落實“富有計劃”,對於部分遲遲不同意按要求持股的員工,該員工的直接上級、上級的上級,以及負責該項工作落實的財務總監等人被輪番施壓直到按要求持股為止。而《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規定,實施員工持股應堅持“符合條件的員工自願入股”的原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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