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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29 | 來源: 魔都囡、華商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接下來說的就是標題裡那個訂婚當天強奸的事情,事情的發展是越來越魔幻了……先簡單復習下,否則很多人都忘記了怎麼回事。當天這個事情爆熱搜了,熱搜第壹,影響力巨大。閱讀量5.2億。

這個事情之所以如此熱門主要是突破了大眾的認知,導致大眾對於這個事情造成了極端的2個觀點,形成激烈的碰撞。
因為這個事情主要是媒體報道的文字描述,所以圖片可能少了點,希望大家不要介意。我們簡單說壹下。
這個事情最早是8月20日爆出的。
當時就點燃了整個網絡。多家媒體報道:
我們梳理了壹下當時的媒體報道,大概是個什麼過程呢?時間線還是比較簡單的。
5月1日,訂婚宴上給了10萬彩禮和金戒指,並立字據承諾結婚壹年後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2日,兩位准新人在婚房裡發生關系,准丈母娘找小伙談話並錄音,要求必須加名並補上剩下10萬彩禮。5月4日,24歲女孩報案稱被小伙強暴。男方家屬稱因為房本未加名女方才報案,女方對於予以否認。當日在女方要求下,小伙母親當著辦案民警的面寫下保證書,答應在次日中午12點前在房本上加名。5月5日,27歲小伙涉嫌強奸,被警方從婚房帶走立案調查。“訂婚宴上給了女方10萬彩禮,立字據結婚壹年後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第贰天婚房裡他們發生了關系,准丈母娘找我兒子談論並錄音,要求必須加名並補上剩下10萬彩禮。結果因未及時辦到,到了第4天女方報了強奸案。”8月18日,山西大同陽高縣的鄭女士說,她27歲的兒子已被拘105天,案件由檢察院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這個事情的幾大被大眾關注的焦點,壹個是雙方並非自由認識戀愛,而是通過婚介所介紹相識。其中非常重要的壹條就是:談戀愛3個月女方提出房本上加名鄭女士介紹,兒子今年27歲,中專學歷,幹合同工。今年2月份,通過當地壹家婚介所認識了壹位女子,兩人都是陽高縣人。“女孩24歲,大專學歷,在家待業。我兒子當時確實看上人家了,談了3個月的戀愛,她給我兒子說房本上能不能加上她的名字。我兒子當時跟我商量,我說再走走再看嘛,你們倆談得好的話,結婚壹年後給她加上也行。”鄭女士夫婦給兒子准備了壹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用做婚房,“這是我和我丈夫2017年買的,買房和裝修壹共花了40萬,房本上寫的是我兒子的名字。她來我們家吃飯,我拿房本給她看過,當時就准備當做兒子婚房用的。”然後,更家激怒大眾的原因就是男方給了婚戒和10萬彩禮,而且訂婚宴簽字保證結婚後壹年給加名,怎麼看都像是壹場雙方談妥的交易。鄭女士表示,5月1日訂婚宴上,給了女方10萬元彩禮。“原來20萬的彩禮,訂婚時我給了她壹半,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正式迎娶時給她把剩余的彩禮拿上就行。”鄭女士出示訂婚收彩禮協議顯示,除當日給10萬元彩禮外,由婚介所監督另壹半10萬元彩禮和壹枚7.2克戒指,如中途結婚前男方反悔,戒指和10萬元彩禮女方不予返還。如女方反悔,訂婚戒指和10萬元彩禮必須返回男方。“在訂婚宴上我們也寫了協議,他們結婚以後壹年,加上她的名字,我也同意了,雙方都摁了手印簽了名。”當日另壹份手寫的協議顯示,婚介所作為證人,男方承諾同意在兩人結婚壹年後,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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