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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2-05 | 來源: 看理想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谷歌中國籍工程師殺妻案引發輿論嘩然。根據美國警方的公開報告,嫌疑人陳立人在現場承認自己“用拳打了妻子”。由於庭審壹再推遲,更多的案件細節以及陳立人的作案動機未明。
無論如何,陳立人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無可推脫。今天的文章,法律博士詹青雲將通過具體的刑事判例,分析法律如何界定家暴侵害。與此同時,探討如何在經濟、法制和文化層面,為家暴受害者逃脫危險關系提供長期的支持,早日將悲劇扼殺在搖籃裡。
男性權威意識與家庭暴力行為
談到家暴問題,我立刻想起《罪咎》這本書中壹個讓人印象深刻的家暴案。故事的女主人公嫁給丈夫的時候,不知道他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從戀愛到結婚,整個過程非常美滿。她的丈夫雖然非常強壯,比她高兩個頭,練過拳擊,但壹直很溫柔地跟她相處,兩個人很恩愛。
直到有壹天丈夫喝了酒,然後打了她。第贰天早上,丈夫哭著說都是酒的錯,再也不會這麼做了。妻子選擇了相信這是壹個偶然事件,繼續把日子過下去。後來他們的女兒出生了,丈夫開始拒絕跟妻子同床。妻子跟朋友們聊天,發現很多丈夫都是這樣,也接受了這樣的命運。
她的丈夫是壹個汽車銷售員,自從經歷整個汽車行業的蕭條,就陷入了暴躁和焦慮,徹夜不歸,常常需要借助酒精入睡。這壹切逐漸地發生之後,他開始越來越多地對她施以暴力。
性別心理學研究發現,家暴行為通常發生在家庭當中的男性,感受到他的所謂男性權威(Masculinity)被動搖、被削弱的時候。比如說當他的收入下降,在事業上不如意,女性的收入超過他,他在智識上被懷疑……
就像這個故事裡的丈夫,隨著事業壹落千丈,開始越來越多地陷入焦慮中,需要訴諸暴力來發泄情緒。他第壹次打了女主之後,因為女主的出身家庭都非常好,她就想帶著女兒回娘家去。這個丈夫壹聲不響地把她們拿到車裡的行李拿回來,對她說:“你哪也別想去,我都會找到你”。
然後她就容忍了丈夫從女兒5歲到10歲持續不停的暴力。為了讓女兒能夠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她絕大部分時候都選擇了隱忍。她丈夫是拳擊手,能打到壹些看不出傷、但其實傷害非常嚴重的地方,會壹拳打到她嘔吐,讓她收拾幹淨房間,睡在地板上。中間還有壹些非常可怕的性暴力。
後來她認識了壹個比她年輕的男子,這個男子發現她在長期地忍受丈夫的暴力,不停地鼓勵她去報警。有壹天當她的丈夫說,女兒已經10歲了,足夠成熟了,“要好好享用她”,她終於忍無可忍。
她崩潰地要和丈夫殊死搏斗,但是因為在體力上有差異,再壹次被打倒。後來她的丈夫被發現在夜裡死於家中,被人用雕塑砸了頭部。檢察官認為這是非常明顯的謀殺。因為所有的證據都表明丈夫是在熟睡的狀態之下,被雕塑砸死的。而“熟睡的狀態之下”意味著,侵害並不是正在進行當中。
這個案子的結局是,女主被判了無罪釋放。審判長說她的行為是出於正當防衛,也特意強調這個判決是個案,是特例,僅適用於本案。因為她想要保護女兒,不得不為自己的性命安危擔憂。審判長用這種方式去界定了侵害正在進行,或者說她能夠確切地知道侵害將會發生。
02.
法律如何界定家暴侵害?
我國《刑法》對於家暴侵害的界定是客觀的。很多討論認為,不應該對正當防衛這個概念做過死的限定,特別是在家暴問題中。只要它符合正當防衛的壹些基本的原則,比如說防衛手段是對等的,符合“迫在眉睫”或者“正在進行”的標准。
我們應該給予司法更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間,去面對每壹個非常沉重的、又各自不同的故事。這就回到我們壹直在討論的問題:法律到底該如何劃定邊界?
如果這個邊界過於明晰的話,它就不會像《罪咎》當中提到的案子壹樣,去考慮當事人不僅是作為妻子,更是作為母親所面臨的,那種很絕望的困境。可是這個邊界太模糊的話,又讓法律失去了它的確定性,把施暴者置於過度的危險之中。雖然這些人讓我們憤怒和痛恨,可是他們也有自己相應的權利。
實際上,親密關系中的暴力是世界性的問題,不只是中國的問題。比如說在美國,統計數據觸目驚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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