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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02 | 來源: 加西網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由於涉嫌從保險箱中取走價值30萬的黃金和其他物品,兩名客戶獲准向列治文壹家保險箱企業的兩名業主提出索賠。
圖片和案件無關。

(網絡)
列治文壹家保險箱企業的客戶Terence Dilan Kulanayagam 和 Michael Dale Hsu 分別於2022年和2023年 BC省最高法院提出民事索賠。
這家公司提供保險箱租賃服務。BC 省最高法院副法官約翰·比拉維奇 (John Bilawich)於2月28號做出的判決顯示,兩名客戶Kulanayagam 和 Hsu 分別在訴訟中聲稱,他們均匿名租用了壹個保險箱來存放價值分別約為 116,000 元和 176,557 元的物品,包括硬幣、金條、鉑金條、銀條以及國際貨幣。
根據《列治文新聞》的報道,法庭文件顯示打開保險箱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鑰匙卡、虹膜掃描和兩把鑰匙,壹把由保險箱公司持有,另壹把由承租人持有。
根據法庭文件,2020 年 1 月,這家保險箱公司辦公室的物品被房東沒收,因為“未能保持其辦公室租金的良好信譽”
而公司業主於6月提交了壹份聯合消費者提案,禁止債權人采取法律行動追回索賠,除非法院另有決定。
房東於同月終止對該公司的租約,並允許公司取出保險箱,其中的物品並將其帶到新的地點保管。
法庭文件顯示當 Kulanayagam 和 Hsu 要求公司歸還保險箱的物件時,遭到拒絕,聲稱他們未能向公司證明他們是租客。
法庭文件顯示,保險箱公司的前辦公室所有安全和計算機設備(包括存儲虹膜掃描數據的服務器)在扣押或重新出租過程中均被破壞,導致削減公司識別客戶的能力。
其中客戶Kulanayagam 指控公司和兩名老板移除他放在盒子中的物品,“在未經合法授權的情況下錯誤地密謀占有和控制這些物品”,並尋求歸還物品以及其他補救措施。
與此同時,最初只把公司列為被告的 Hsu ,後來也申請把公司的兩名業主添加為被告,法官在 2 月 28 日的判決中批准了這壹請求,並聲稱他們在知情的情況下協助保險箱公司違約。-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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