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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12 | 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報道:BC省正在提高對涉及立交橋和基礎設施事故的公司的處罰力度,目前提議最高處於10萬加元的罰款。

省府表示,為了減少過去兩年大溫地區發生的35次和立交橋相關的車禍數量,該省還提議“違規定罪後可處以最高 18 個月的監禁”。
省府表示,涉及基礎設施的事故造成重大安全風險,造成省級高速公路維修耗資數百萬加元,以及高速公路長期關閉和供應鏈中斷,影響所有BC省人民。
交通和基礎設施部廳長羅布-弗萊明(Rob Fleming)表示:“通過這些新的處罰措施,我們正在采取最強有力的行動來確保道路安全,並保證人員、貨物和服務的運輸”,“這也向商用卡車司機傳達了壹個信息,即他們有責任在我們的道路上安全運輸貨物和服務,對安全的松懈態度是不能容忍的”。
BC省省府表示,有關 BC 省高速公路基礎設施事故的法律自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壹直沒有改變。
省府將修改《商業運輸法》,擬議對商業運輸違規行為的最高處罰遠遠高於加拿大其他省份和地區,並且與鐵路和危險品安全適用的最高處罰壹致。
省府已經咨詢了BC 卡車運輸協會,該協議表示了支持。
BC省卡車運輸協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戴夫·厄爾 (Dave Earle) 表示:“BC省卡車運輸協會歡迎該省進行立法改革,以追究承運人的責任” ,“對承運人實施更嚴格的處罰可以支持道路安全並有助於保護基礎設施,並最終提高道路上每個人的安全”。
Ref: https://news.gov.bc.ca/releases/2024MOTI0028-000326-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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