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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0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廣州市天河區棠下派出所抓獲壹名“盜領”1萬元支付寶口令紅包嫌疑人。據了解,該嫌疑人系在過年期間,通過在支付寶上“蒙”口令的方式,領走了他人發給家人的1萬元紅包。
對此,有網友表示,口令紅包是公開的,不應構成犯罪。但也有網友認為,該行為屬於不正當得利,且支付寶平台也存在規則漏洞,需承擔壹定責任。
那麼,“盜領”口令紅包到底算不算違法?為此,紅星新聞記者咨詢多名律師。律師們表示,通過猜測支付寶口令“盜領”紅包是否構成盜竊罪,首先要看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嫌疑人在此案件中是具有主觀惡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在對方要求返還時未返還,還將其轉移為自己占有,已構成盜竊罪,應追究責任。
事件回顧
支付寶上“蒙”口令
女子領走1萬元紅包
據駐馬店廣視網報道,王先生在大年初壹時,通過在支付寶設置“祝爸媽新年快樂”的口令紅包,給父母發送了2萬元紅包。但在其母親領取1萬元紅包後,另外1萬元被陌生用戶領走。王先生曾在支付寶平台向該外省用戶留言,要求其返回,但對方未予回應,於是報警。
2月26日,該外省賬號持有者梁某被南寧鐵路公安局貴港站派出所民警抓獲。3月1日,據民警調查,梁某交代說,其支付寶賬號壹直是前女友林某使用,分手後並未追回,對“盜領”紅包的事情概不知情。
4月9日,民警抓獲嫌疑人林某,林某交代,當時大年初壹無聊就想著搶別人的口令紅包,將“祝爸媽新年快樂”輸入後,竟搶到壹個1萬元的大額紅包,看到王先生在平台的留言後,出於僥幸心理,並沒有將紅包退回。
據了解,支付寶口令紅包,是允許用戶通過輸入特定的口令,來領取或發送壹定金額紅包的支付方式。用戶點擊發口令紅包,按提示填寫紅包個數,選擇拼手氣或平均金額模式,設置紅包口令。之後點擊塞錢進紅包,支付完成後,將口令分享給領取方即為發送成功。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用戶在領取支付寶口令紅包時,除需輸入特定口令外,既無其他要求也無身份審核,即任何人均可參與。
▲嫌疑人被抓獲。圖據駐馬店廣視網
因此,該案件壹經報道,立即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這是平台的規則漏洞,嫌疑人猜對了口令領取的紅包,屬於正當得利,不構成犯罪。但也有網友認為,這相當於猜中了他人的銀行卡密碼,將他人錢款取走,就是不當得利,屬於犯罪。
律師解讀
嫌疑人具有主觀故意
平台也有規則漏洞
據悉,目前嫌疑人林某已經將1萬元紅包全額退還,該案件還在進壹步偵辦中。“盜領”口令紅包到底算不算違法?4月19日,紅星新聞記者咨詢了多名法律界人士。
“嫌疑人是否構成盜竊罪,首先要看其當時的主觀意願。”肆川壹上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小明告訴記者,嫌疑人盜領的過程應當分階段來評價,即在用口令領取了相應紅包時,需判斷其有無主觀上侵占或盜竊的故意,“如果她是正常獲得猜領紅包的機會,單純猜中了紅包口令而獲得紅包,不能就此認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則不應認定其構成犯罪行為。但如果對方是通過非法的手段、途徑獲得猜領紅包的機會或者拿到的口令,則可能構成盜竊罪。”
林小明律師說,如果嫌疑人能在受害人或警方介入後,退還其不當得利或盜領的案款,那麼就不構成犯罪。但從目前案情披露的情況來看,嫌疑人曾拒絕了當事人要求的返還紅包,就證明其具有侵占或者盜竊的主觀故意,“我個人認為嫌疑人應當以涉嫌盜竊追究相應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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