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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4 | 來源: 自由亞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農民種地要先交錢?內蒙官員下田攔春耕】
社媒賬號“#中國叁農發布”上有關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 官員阻止農民進行春耕的畫面,成為中國各媒體熱議的話題。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政府近期阻止當地農民在自家 #承包… pic.twitter.com/uGfJ8lf0h7— 自由亞洲電台 (@RFA_Chinese) April 24, 2024
社媒賬號“中國叁農發布”上有關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官員阻止農民進行春耕的畫面,成為中國各媒體熱議的話題。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政府近期阻止當地農民在自家承包地進行春耕,理由是村民未增補承包費,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熱議,村民認為,在承包地有效期內種農作物,當局無權再收費。本周贰,開魯縣通報表示展開調查,4名官員遭警告處分。
合法種地竟成“哄搶”“強占”?關注叁農問題的微博賬號“中國叁農發布”本周壹消息,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多位種植戶反映,有鎮、村幹部阻止他們下田耕種,種地要交錢,而此前他們已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該賬戶發布的采訪視頻中,正當村民開著農用車犁地時,鎮政府3名官員阻撓村民耕地:“把車熄滅了,停車下人,下車,駕駛員下來,快點出來吧,下來,快點(怒吼)”。
此時,壹群官員圍住車輛,建華鎮黨委副書記紀雲浩手指司機說:“你屬於搶占集體資源,上午已經告訴過你們,地不屬於你們,下午你們依然在開,咱們說先禮後兵。。。。。。” 此消息和視頻被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大量官方媒體社媒印用。
村民不滿官員壹句話將承包地合同撕毀
對於鎮官員告訴村民該片土地已經不屬於他們,村民覺得無法接受:“這叁拾年合同沒到期,幹啥不屬於人家的呢,幹啥屬於村上的呢?”。
建華鎮種植戶張文軍說:“你說我們這土地是承包的,壹承包叁拾年,你壹下子就給我們砍下去,說合同終止,你要點補助費啥的都好使,最後說你這合同不生效。”
其後,在場的鎮派出所警察對農民進行傳喚。在視頻中壹位農民不停呼救:“公安有沒有理,現場搶人”。
對此,眾多網民在視頻評論區留言,中國基層幹部和村裡亂象真的好好查查了,他們根本不知道老百姓是他們的衣食父母,我們北京郭莊子村,村書記主任居然為了給自家大孫子謀福利,給自家定成困難戶,得了壹套兩居室,集體資產隨便就分了。還有網民說,這就是絕大多數農村基層的現狀,糊弄與恐嚇沒別的。網民“桂枝芍藥”說,大清和國民黨也不會這麼幹吧!真是土匪啊。
山東村民劉女士接受本台采訪時說,農民根據合同法承包土地,在到期之前,鎮政府無權收回土地。她說:“根據合同法,沒有到期的,你(鎮上)沒有權利增加租金,土地沒過承包期,這樣做肯定不合理不合法。因為現在政府的財政狀況不好,要增加收入,山東臨沂都有土地還在承包期之內,要求老百姓增加租金。”
農民投資改良承包地付出巨大
長期關注農民土地權益的賈靈敏告訴本台,內蒙古有關當局的行為嚴重違法:“農民當年承包土地時壹說就是叁拾年承包期,因為農業不像別的,今年我承包了,明年再搞別的,農業要種植壹棵果樹,你要把地種熟,要育苗,幾年才能見收益,壹般果園5年才能見收益,才能掛果,前5年純粹是投資,是賠錢。種植糧食,第壹、贰年也是沒有收益的,因為你要開墾出來,要投入拖拉機,人工等費用。”
賈靈敏說,農民把壹塊生地養熟需要叁年時間,其後才能達到穩產的土地:“叁拾年不變的承包地,就是為了讓你在這批土地上安安穩穩的搞林地、果園或糧食種植,這樣你才能有收益,才會放心的在這批土地上進行投資。”
在鎮政府看來,農民把荒沼地變成水澆地,土地增值了,農民就應該補交增值費。根據中國《民法典》第伍百叁拾叁條規定,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壹方名下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台致電內蒙古開魯縣和建華鎮政府,但始終無人接聽。
法律學者:農民將荒地改良成水澆地不違法
對此,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何文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案中農民把荒沼地變成水澆地不是國家政策變化所致,也不是自然條件變化所致:“而是因為承包人他努力經營的結果,承包人采取了機械平整土地,鋪牛糞、打水井、購買噴灌設備等等措施,最後將荒地改良成了水澆地。這在雙方簽訂的合同,在承包期內若承包人修路、打井、上電,村委會應該協助承包人實施,所以對承包人采取的措施,既然合同有約定,那麼對於荒地變水澆地,村委會應該有預期,那麼你應該預見到而沒有預見,這就屬於商業風險,村委會應該承擔這個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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