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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9 | 來源: 玖奌雜貨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時間過的真快,這個公號,已經寫了有叁年了。叁年前,我寫過壹篇《紀念林昭:歷史將宣告我無罪》。這也是這個公號發出的第壹篇文章。
今天,我想再寫些文字。
伍拾六年前的今天(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槍決於上海龍華機場,臨刑前留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遺言。
拾贰年後,她的遺言應驗了。1980年8月,上海高級法院以“滬高刑復字435號判決書”宣告林昭無罪。
林昭是壹個堅持真理,敢說真話的人,在她的身上找不到壹點兒奴顏婢膝的東西。即使在入獄以後,林昭仍然堅持自己的信仰毫不妥協。曾有人對她說,你只要承認壹句自己錯了,就可放你出去。林昭回答說,“不,我沒有錯。”
她的母親也來相勸,“孩子,你就認個錯吧。”林昭回答:“我怎麼能認錯,我沒有錯。”
在任何時候,林昭都不願意混淆是非。她說,“利害可以商榷,是非斷難模糊”,“是非之間絕無任何調和折衷的余地”。
林昭的令人感佩之處,還在於她在任何時候都懷著愛的信念。
林昭的同學劉發清,由於過分勞累和營養不良,全身浮腫,陷入了悲觀絕望的境地時,收到林昭寄給他的30斤糧票。林昭在信中說:“知你的處境非常困難……我的日子也不好過,但我飯量小,吃得少,省下這點,略表寸心。”
自己過著狼狽不堪,仍然為他人雪中送炭。這就是林昭,始終在為愛和公義而活。
即使對那些向她施暴的人,林昭從來沒有產生過你死我活的念頭。相反,為了他人不流血,她寧肯流自己的血。她向那些迫害她的人寫信:
“先生們,人性——這就是人心啊!為什麼我要懷抱著,乃至對你們懷抱著壹份人性,這麼壹份人心呢?……我仍然察見到,還不完全忽略你們身上,偶然有機會顯露出的人性閃光,從而察見到你們的心靈深處,還多少保有未盡泯滅的人性。在那個時候,我更加悲痛地哭了……”
別人用恨來對待她,她卻用愛去回報對方。這就是林昭。學者潘知常曾由衷的感歎:“(林昭)為我們當代知識分子樹立了壹個到現在也難以企及的精神高線。這個精神高線,我們現在也還是達不到!”
林昭是壹個思想者,她相信“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更加不可能用卑鄙的方法去達成。”她在日記中說,“自由是壹個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體,只要生活中還有人被奴役,則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那奴役他人者同樣不得自由!”
林昭堅信自己是無罪的,歷史也最終宣告了她的無罪。在去世12年後,林昭沉冤得雪,國家為她平反,宣布她是無罪的。
在2004年中國青年報的《尋找林昭》壹文中,記載了這樣壹個細節:林昭被宣布無罪以後,北大(专题)的部分同學和老師為林昭召開了追悼會。在這個追悼會上,出現了壹副無字的挽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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