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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3 | 來源: 法治應生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4年5月11日,壹起刑事案件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文簡稱海西州)天峻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審判長突然宣布休庭,合議庭成員退庭後,辯護人意外發現了上級法院法官通過微信聊天“指導”審判長開庭的證據,並當場以合法庭審受非法幹預為由報警。今天,北青深壹度發表了記者李東的《庭審被上級法官“遙控”,證據就在審判席上》壹文,討論更加公開化了,別人想捂也捂不住了,因此我也說兩句。
壹、事件經過
5月11日下午的庭審從下午3點開始,4點20分左右休庭。休庭後,審判長正在離開時,壹位辯護人追上審判長詢問查紙質卷宗的事,審判長回復讓找書記員。經過審判長席,他無意中看到上面電腦的顯示器上有微信登錄,且顯示著群聊對話窗界面,電腦連接了外網。這位辯護人看了群聊顯示的內容,發現內容是上級法院刑庭庭長和天峻縣法院院長通過微信群指導審判長如何庭審,其中,上級法院法官發在群裡的壹段文字,正是審判長當庭說過的話。
(審判席電腦登錄微信,上級法院法官在微信群中“指導”當庭審判長發言)
他用手機拍下了部分群聊內容,要求出庭檢察官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檢察官沒有回應,隨即離開。女書記員把電腦電源線直接拔掉。辯護人要求法警保護好現場。有辯護人給監察委打電話反映情況,也有辯護人打電話報警。
下午4點40分左右,天峻縣公安局副局長帶隊出警,到場將審判席上的電腦主機拍照、封存、提取。報警的辯護人到公安局做了報案筆錄。
(警方到場封存了現場證據)
5月13日,海西州中級法院政治部表示,已得知情況,具體由研究室負責處理,目前正在處理中。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表示,高院已經得知了相關信息,海西州政法委牽頭組成的調查組已在核實相關情況,結果將向社會公布。
贰、海西州中院的情況通報
2024 年5月13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索某等拾贰人涉嫌尋釁滋事案相關網絡輿情”的情況通報》,主要內容如下:
1.辯護人在法庭休庭期間,不遵守法庭紀律,擅自進入審判區使用手機拍攝合議庭成員電腦屏幕登錄的個人微信界面,不聽法院工作人員制止,並推倒法院工作人員,嚴重擾亂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2.辯護人拍攝照片後,致使被告人家屬將拍攝的照片並配文字發布在個人新浪微博上,經“鳳凰資訊”、“新黃河”等新聞媒體轉發,引發輿情,幹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3.本案屬重點監管的“肆類案件”,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派員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符合規定,但具體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監管措施不規范的情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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