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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7 | 來源: 法治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買房賣房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
“男子中獎1000萬瞞妻子給前妻買房”壹事引發熱議。
據了解,
浙江溫州壹男子
買彩票中了1000萬元,
但該男子卻向妻子隱瞞了此事。
獎金到賬當天,
男子偷偷向自己的姐姐
轉賬200萬元,
之後又用獎金
陸續為前妻支付購房款70余萬元。
妻子得知後起訴離婚,
最終,
法院判決男子向其妻子
賠償其轉移金額的60%。
彩票中獎隱瞞配偶,
有何後果?
壹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觀韜中茂(武漢)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董立律師的專業解讀!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未對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進行約定的,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對於共同財產,夫妻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本案中,男子隱瞞妻子購買彩票中得獎金壹事,侵犯了妻子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已涉嫌違法。
另外,該男子中獎後,在未經妻子允許的情況下,向他人轉賬、支付房款,作為妻子可以依法維權追回錢款。我國民法典明確指出,夫妻壹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本案中,雖然中獎人與其配偶雙方已經進入離婚訴訟期,但仍屬婚姻存續期間,只要中獎人存在隱藏、轉移、揮霍獎金等行為,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中獎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民法典還規定了,夫妻之間負有忠實義務,應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對於“中彩票”這種人生幸事,應與配偶共同分享、共同處理,不可因壹時私心逾越法律紅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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