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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5 | 來源: 北青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遼寧錦州九旬老人趙德忠去世後,被發現已與相差38歲的保姆結婚,房產、喪葬費被過戶給保姆兒子,養女報警並狀告民政局,要求判定婚姻無效。
近日,記者從老人的養女趙永秋與保姆鄭秀英(化名)處獲悉,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趙永秋的訴訟請求,對於原告要求撤銷老人與保姆婚姻登記的行政行為,法院不予支持。
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判決書(受訪者提供)
判決後,除了趙永秋提出上訴請求改判婚姻無效外,鄭秀英也提出上訴,不認同原告與老人的養女關系。鄭秀英的行政上訴狀顯示,請求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認為趙永秋與趙德忠的養女關系屬認定事實錯誤,被上訴人不具有訴訟主體的資格。
4日,保姆鄭秀英回應記者,否認為財產而“騙婚”,稱結婚是老人提出來的,她選擇尊重老人的意願,盡管年齡相差38歲,但雙方相愛。
老人去世後,房產被過戶給保姆兒子
據此前報道,2022年6月,65歲的趙永秋得知錦州家中的養父已離世兩天。從沈陽趕回家後發現,90歲的養父在離世前9個月,與年齡相差38歲的保姆領證結婚,房產已過戶到保姆兒子名下,過世後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等3.9萬余元也被保姆兒子領走。
趙永秋告訴記者,由於姨母不能生育,她在8歲時以養女身份過繼到姨父家。2020年8月,在弟弟岳父的推薦下,趙永秋的養父聘用了來自遼寧義縣的保姆鄭秀英。
趙永秋覺得,養父可能受到保姆的操控。2021年5月,在養母去世2個多月後,養父趙德忠曾向錦州市公證處開具了壹份婚後未曾生育子女和收養子女的公證書,收費單上簽署的名字為保姆兒子鄭某。公證書開具不久,房子以買受的形式被養父過戶給了保姆的兒子。
“保姆壹方是想通過這種方式繞過我,從而將房子轉移到自己手裡。”趙永秋說,她向法院提交了相關材料,證明部分材料是偽造的,自己確為老人養女。經過核實後,錦州市公證處將上述公證書撤銷,並承認公證內容確與事實不相符。
此外,趙永秋提供給記者兩份材料,壹份是養父與保姆的結婚登記表,壹份為養母的死亡注銷證明,上面的日期顯示為同壹日,均在2021年9月28日,她覺得蹊蹺。
趙永秋養父和保姆的結婚登記表與養母的死亡注銷證明,日期顯示為同壹日(受訪者提供)
2023年9月,趙永秋壹紙訴狀將錦州市古塔區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民政局在辦理保姆與養父結婚手續時存在瑕疵,進而判定兩人的婚姻無效。
趙永秋在行政起訴狀中表示,結婚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在為其養父登記結婚時,並未盡到注意義務。-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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