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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8 | 來源: 加西網 | 有5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出租房屋的房東又焦心了!加拿大法院首次裁決禁止壹位房東以女兒搬進來的理由要求租客搬走!
新斯科舍省達特茅斯的業主無法收回已經租了 13 年的復式公寓,以便讓他們的女兒搬進去。
小額索賠法庭裁決者稱考慮租賃安全和住房危機為主要裁定的原因

壹名小額索賠法庭裁決員在上個月的決定中表示,擾亂壹家六口的生活安排是不合適的,因為租客在那裡居住了很久以及沒有住房替代方案。
壹位代表租戶的律師表示,這壹決定開創了先例,並向處於類似情況的人們發出了強烈警告。根據CBC的報道,此起糾紛中的租客克裡斯汀·伯格倫德 (Kristen Berglund) 和傑莉·西蒙茲 (Jyelee Simmonds) 有肆個孩子。
兩個拾幾歲的男孩共用壹間房間。壹名叁歲女孩和壹名最近收養的女嬰將共用另壹個房間。
根據法庭文件,業主卡洛·西蒙斯和洛雷塔·西蒙斯計劃把出租的房子提供給他們的女兒(壹名 27 歲的護士),期望已訂婚的女兒和伴侶能夠接管該單位並搬進去同住。
他們的第贰個女兒住在愛德華王子島。也會定期拜訪父母,也會在此居住。
租客伯格倫德稱他們也正在尋找其他出租單位,但沒有找到,如果壹家人不得不立即離開,她擔心自己會無家可歸。
判決稱:“法院將盡力避免在家庭可能沒有安全的地方搬遷時終止租約。”
但與許多租賃糾紛相比,小額索賠法庭裁決者將這壹糾紛描述為雙方都非常“尊重和禮貌”。
他稱伍德勞恩所租的復式公寓每月 900 元的租金“非常合理”,也讓這對夫婦住房變得負擔得起。
決定也稱房東西蒙斯夫婦把房產提供給女兒居住的意圖也是善意的。
但裁決者寫道,業主應該可以選擇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房產,並且除非存在強烈的公共利益,否則他們將其轉讓給女兒的意圖“不應受到阻礙”。
同時,法庭認為維持現狀是最合適的行動,並指出了許多因素。
該決定稱,叁居室單元中的六人比壹對夫婦和壹名常客更能充分利用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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