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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29 | 來源: 浪浪歷險計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比較刺激的事情,就是個人所得稅APP裡的納稅明細,從原來的4項擴大到了9項。
包括有: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和偶然所得都要報稅。
經營所得,就包括小商家做點小買賣(微信支付寶收款這類為主)、參與公司投資所得;利息/股息/紅利,包含存款利息、股票的股息分紅、債券利息等,本質上是資本增殖的稅收;不過存款利息目前暫時免征,股息和債券利息是券商或上市公司會提前做好扣除,所以也比較無感;
財產租賃、財產轉讓這就不用說了,理論上房東收租是要納稅的,但現在壹般也收不上來;
這個偶然所得怎麼理解呢,就是包含了你平時在各大平台薅羊毛所拿到的現金紅包,這種類似於 “偏財” 的收入就叫偶然所得。
按照這個框架的話,以後個人的收入來源不管巨細,都會參與到報稅環節。
其實以上各項稅收,倒也不是新增,而是早在198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贰條規定裡就明牌寫好的。
但寫好是壹回事,怎麼征收又是壹回事,目前有很多項目還沒有嚴格征收。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房東的租金收入,這壹塊個人房東幾乎都是沒自主申報交稅的。
不過現在金稅肆期的系統已經上線,稅務會跟工商局、銀行打通數據,用AI+大數據來查稅,長期來看,只要列在這上面的,稅肯定是逃不過的。

也就是說,現在不是查不查的問題,數據就在那,主要是想不想查,什麼時候開始收。
這個事情也引起了不少恐慌,很多人覺得,現在工作不好找,工資也在下降,怎麼還要加重稅負啊。
但稅務系統是個大工程,不是這兩年才開始搞的,而是早就立項著手進行的。
只是剛好上線的時期,不是很恰當,現在大家的收入壓力都很大,對於任何加重生活成本的支出,都非常敏感。
這幾年由於房地產不行了,地方的土地出讓金也收不上來,導致很多地方出現了財政緊張的情況,相信大家也有看到各種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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