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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14 | 來源: 北青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成都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支隊微信公號發布成都衛生健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壹起中醫微信看診被罰7.1萬的案例。
據介紹,青羊區衛生健康局應患者投訴進行調查發現,醫生周某某通過個人微信自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在多個地點分別為14名癌症患者開具中藥飲片處方,違法所得共計約1.5萬元。
青羊區衛健局最終認定周某某存在:未經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擅自執業;偽造醫學文書等3項違法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拾肆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贰拾肆條第壹款的規定,青羊區衛生健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伍拾六條第壹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伍拾六條第叁項等規定,分別裁量合並處罰,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萬元、罰款5.6萬元的行政處罰。
相關部門解釋,中醫講究“望聞問切”,但近年來,通過微信等網絡方式開展診療活動的情況卻屢見不鮮。網絡診療,真假混雜,給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帶來極大挑戰。因此,行政部門和醫患雙方均要做出努力,共同淨化網絡診療環境,讓大眾真正感受到網絡診療的專業、便利。
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必須承擔起社會責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醫師嚴格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范圍、執業類別開展診療服務;而廣大患者也要提高警惕,切忌病急亂投醫,尤其在就診過程中仔細核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注冊情況,以免錯聽錯信、延誤病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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