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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01 | 来源: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近日,四川乐山一名女检察官通过网络实名举报法检系统多人枉法,引发关注。
9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发现,该举报背后牵涉一起撤销离婚登记行政案。据当事女检察官刘某某发布的视频自述,前夫何某某与自己登记离婚,半年多后何某某因病去世,后来她发现前夫隐瞒了患精神疾病的情形,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证。
该案经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也驳回了其再审申请。同时,刘某某申请了检察监督,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听证后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前夫已经去世,刘某某为何坚持要求撤销离婚证?9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就相关问题多次电话或短信联系当事人刘某某,但其均未接受采访。当晚,刘某某仅回复短信表示,非常感谢关心。
知情人表示,何某某之女小何与刘某某之间还有一桩民事案件。何某某去世后,小何要求刘某某返还何某某名下的三辆汽车。目前,该案正在二审过程中。
举报人:
前夫去世后发现其系精神病人
起诉撤销离婚证
▲刘某某举报视频截图
据刘某某公开发布的视频自述,她是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2019年她与何某某相识,在征求家长和朋友的意见后,两人于2020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
刘某某表示,婚姻期间,两人感情融洽,然而何某某在生活中时常表现出异于常人的行为,并且有自残的倾向。2022年5月17日晚,何某某情绪失控提出离婚,为安抚其情绪,她只能妥协。5月18日,两人前往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但离婚后,两人仍共同生活。直到2023年2月20日,何某某因突发脑干出血去世。
刘某某称,之后她在整理前夫的遗物时发现何某某曾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她随后提起诉讼,认为何某某在离婚登记时隐瞒了精神疾病,系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撤销离婚证。但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这是一桩枉法裁判案件。”刘某某坚持认为,民政局无权办理精神病患者的离婚登记,法院错误分配举证责任,强人所难要求她出示已故前夫离婚时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鉴定,她出示了何某某精神病就医证件及相关就医资料等,均未被采信。
民政局:
已尽合理审慎审查义务
手续齐备,程序合法
当初刘某某和何某某的离婚登记到底是如何办理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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