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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19 | 來源: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見過離婚爭財產的
見過離婚搶孩子的
那你見過離婚時在法庭內扛起老婆就跑的嗎?
然後兩小時後贰人又心平氣和離開法院......
這究竟是怎麼壹回事?
請大家跟隨小編壹起看看
案情回顧
陳某與李某系夫妻,結婚贰拾年,雙方先後生育了贰子壹女。本想贰人能夫妻恩愛、白頭偕老。但近日,陳某卻以李某酒後多次對其家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李某離婚。
案件審理過程
壹審法院認定陳某對夫妻贰人感情確已破裂舉證不足,雙方具有深厚感情基礎,仍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加之李某不同意,故未准予陳某與李某離婚。
陳某不服,向我院提起上訴。贰審開庭前夕,李某因陳某堅持離婚而情緒激動,當庭抱起陳某沖出審判庭,陳某嚇得大叫。
為避免李某對陳某采取過激行為,承辦法官與值班法警當即叫住李某,呵斥其放下陳某,並對李某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告知其行為公然藐視法庭紀律,已嚴重擾亂了訴訟秩序,妨礙了民事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可以視情況對其拘留並罰款。最終,李某平復了情緒,當即書立檢討書表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並保證不會再再有類似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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