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09-20 | 來源: 齊魯壹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9月5日,鄭州壹公司在楊銘宇黃燜雞米飯綠地新都會店訂購51份黃燜雞米飯,就餐後超20人出現不同程度的頭暈、嘔吐、腹瀉等症狀,其中多人診斷證明書顯示為“食物中毒”。9月6日,鄭州市鄭東新區祭城路市場監管所介入調查,並對涉事門店當天的食品留樣送第叁方機構檢測。
9月18日,鄭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楊銘宇黃燜雞米飯綠地新都會店(鄭州市鄭東新區漾芯祿餐飲店)出具檢測鑒定結果告知書。據告知書顯示,鄭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9月5日中午51份黃燜雞米飯的留樣品進行了檢測,經檢測留樣黃燜雞中未檢測出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菌。
針對網傳的“諾如病毒中毒”,涉事門店員工及環境均接受了諾如病毒檢測,其中門店4名員工的檢測結果為陰性。
濟南楊銘宇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涉事門店8月30日接到了北京木鳥旅行社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的團餐訂單,9月5日上午8點48分確定數量為黃燜雞51份,合計價格918元。門店當天上午9點開始制作,10點50分許結束訂單制作,因訂餐數量超過50份,門店按照慣例留存2份產品作為食品留樣。5日當天,該門店共計銷售250份黃燜雞,其中團餐51份、外賣平台銷售85份,店內銷售114份。除木鳥公司所訂團餐外,其它用餐消費者並未有身體不適反饋。
9月6日上午,門店接到木鳥公司通知,說有若幹員工出現不適症狀。接到通知後門店負責人第壹時間趕往木鳥公司了事發情況。據稱有17名員工從9月6日凌晨開始陸續出現嘔吐腹瀉等不適症狀。木鳥公司稱需要門店按照食品安全法來支付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餐費、企業損失費以及後續出現的各項費用。
事發後,楊銘宇河南分公司與門店負責人壹直與木鳥公司保持溝通,並表示願意在責任明確前先行墊付醫療費用。然而,雙方在責任劃分和賠償問題上存在分歧。木鳥公司要求門店承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企業損失等在內的全部費用,而門店則希望先解決員工健康問題,再根據實際情況劃分責任。
9日,在祭城路市場監督管理所的調解下,楊銘宇公司同意現行墊付除醫療費以外的誤工費、公司業務損失、交通等賠償費用,由於木鳥公司遲遲不給出賠償金額,調節未能達成共識。-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