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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6 | 來源: 九派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陝西女孩申雪雁24歲的生命被定格在那個涵洞中,屍體俯臥水中,背上壓著壹塊石墩,腹中還有3個月的胎兒。
這起命案發生在29年前,經過長達6年的偵查、贰次開庭審理後,2001年2月26日,死者申雪雁的未婚夫馬小昂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後減刑為20年6個月零22天。
出獄至今9年間,馬小昂只做了壹件事,為自己申訴,他堅稱自己不是凶手。“我的血型與案發現場所留下的殺人犯血型不符。”馬小昂申訴認為,通過DNA鑒定就能找到真凶。
涵洞中的女屍
陝西省漢中市洋縣文同路,壹片新的商業樓盤是原洋縣塑膠公司原址,公司早已倒閉,唯有老廠的院牆還保留著。老廠周圍還是壹片農田和村落,村子裡蓋了很多新房。
院牆外,曾有壹條由北向南流的灌溉渠,灌溉渠與壹條東西走向的水泥路構成拾字形,在其拾字交接處,水渠經壹涵洞穿路而過。涵洞周邊有麥田和村民住房,東北面為原塑膠公司廠區。
從院牆邊向田間走,不到50米的距離,就可以看到壹處涵洞。如今灌溉渠已經不再使用,但涵洞還在,裡面塞滿了雜草、淤泥和碎石。
57歲的馬小昂站在涵洞邊神情凝重:“我不可能殺人,雪雁當時還懷孕了,如果我當天沒有轉身離開,雪雁也許就不會遇害,我沒有保護好她。”馬小昂喃喃自語。

29年前,馬小昂的未婚妻、24歲的申雪雁被發現拋屍於這個涵洞裡。
時間回到1995年5月9日。當天早上7時許,壹個村民在放水灌溉時在涵洞內發現壹具無名女屍。
警方現場勘察記錄顯示,涵洞長5米,為石頭水泥結構,涵洞洞口高、寬約0.6米。死者位於涵洞內,上身穿壹件白色毛衣外套,下身沒有衣服,褲頭撕裂7.5厘米,屍體呈“腹臥位“,雙手抱於胸前,全身浸泡在水中,額部左側發際下、左耳後、左耳窩內、枕部、手腕、手背、手指、膝蓋處均有創傷,死者背部左側壓有壹塊鋼筋水泥石墩。
經法醫鑒定,申雪雁的死因系外力(鈍器)擊打頭部致昏迷,生前入水溺死,申雪雁死亡時還有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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