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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30 | 來源: 紐約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香港 | 字體: 小 中 大
· 穿著印有抗議口號的T恤。
· 在公交車座位上塗鴉支持民主的內容。
· 在社交媒體上批評習近平。
上周,香港有叁名男子因為這些抗議行為而被判入獄,在以往,這些行為可能不會引起什麼注意。相關判決顯示出了國家安全法的威力,也凸顯出香港在政治上的轉變。https://t.co/2fEgj89voX— 紐約時報中文網 (@nytchinese) September 30, 2024
穿著印有抗議口號的T恤。
在公交車座位上塗鴉支持民主的內容。
在社交媒體上批評習近平。
上周,香港有叁名男子因為這些抗議行為而被判入獄,在以往,這些行為可能不會引起什麼注意——這顯示出新擴大的國家安全法的威力,這部法律的制定正是為了壓制異見。
判決是由香港特首親自挑選的壹名法官在兩天時間裡做出的,凸顯出香港在政治上的轉變。
作為壹個金融中心和習慣於政治言論自由的城市,香港現在變得越來越像中國內地,對執政的共產黨的批評在那裡幾乎是不可容忍的。
1997年回歸後,中國同意在“壹國兩制”的框架下保留香港的“生活方式”50年不變。但是,要求更多民主的呼聲在2019年席卷全城的反政府示威中達到高潮,導致了壹場政治鎮壓,幾乎消滅了所有公開反對北京的聲音。曾經自由活躍的新聞媒體也被噤聲。現已解散的《立場新聞》的兩位主編是幾拾年來首批被判犯有煽動罪的記者。
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的執行主任托馬斯·凱洛格表示:“我們仍處在國家安全對香港公民空間的重組過程中。公開辯論和討論已不復存在,政府將繼續利用國家安全工具來監管人們的言行。”
首項依據新國安法的定罪
這叁人是第壹批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被定罪判刑的人。在北京的要求下,該立法由壹個沒有任何反對黨議員的立法機構於今年3月通過。此前,由於在香港引發強烈反對,立法被擱置了20年。
該條例也被稱為“23條”立法,是對中國在2020年針對此前壹年的抗議活動而實施的現有國家安全法的補充。據香港保安局稱,截至目前至少有303人被捕,176人和5家公司基於這兩部法律受到指控。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叛國和叛亂等政治犯罪,刑罰包括無期徒刑。它還涵蓋“外部幹預”和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
這叁人都是根據該條例中針對煽動叛亂的部分被定罪的,該法將其描述為對中國和香港政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它取代了殖民時代的反煽動法,將刑罰從兩年提高到最高柒年。如果被告“勾結境外勢力”,刑期可達10年。
口號有罪
上周第壹個被判刑的是27歲的諸啟邦,今年6月,他在壹個地鐵站被捕,因為他穿著壹件T恤,上面用英文寫著“香港自由”以及中文寫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後者是壹個很受歡迎的抗議口號。諸啟邦認罪,並被香港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判處14個月監禁。蘇惠德是據信由香港特首李家超挑選來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20多名法官之壹。
在諸啟邦獲刑後不久,蘇惠德法官判處鍾文傑入獄10個月,罪名是在3月到4月間在公共巴士座椅上塗鴉“煽動意圖的”言論。29歲的鍾文傑認罪,承認曾寫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香港獨立,唯壹出路”等口號。鍾文傑告訴調查案件的警察,他寫了這些標語,因為他認為自己有權批評政府,言論自由受到保護。
在鍾文傑獲刑次日,58歲的區健威承認在社交媒體上“故意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出版物”。由於在Facebook、YouTube和X上發布了數以百計反政府的帖子,在社交媒體上的粉絲不到20個人的區健威被判處14個月監禁。
凱洛格表示,除了破壞公物,這叁人的違法行為“在大多數其他尊重權利的司法管轄區”,都不會被視為“合法可訴”,因為它們會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政治言論。
以儆效尤
蘇惠德和香港政府表示,這些人的行為旨在煽動對當局的仇恨和蔑視,且他們的定罪需要對他人起到威懾作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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