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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0-30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阿蕊
“你是老劉這輩子最愛的女人,我決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你!”這是2018年2月初,“人在旅途”對“小爺”的承諾。“人在旅途”是老劉的微信昵稱,彼時他是壹家央企某分公司負責人;“小爺”則是90後女孩、公司臨聘人員阿蕊的微信昵稱。
老劉出生於1964年,比阿蕊大27歲,比阿蕊的父親也僅小1歲。阿蕊的哥哥阿康和老劉的兒子阿樂是高中同學。
2017年3月,阿蕊被介紹到老劉所在的這家央企工作不久,老劉就和她發生了關系。
在阿蕊看來,“真愛”可跨越年齡鴻溝。然而老公、老婆相稱壹年多後,老劉決定“不結婚”。通過纏、鬧、舉報等方式,阿蕊到老劉所在公司總部“討說法”,希望通過婚姻來穩固這段感情。
老劉決定“破財消災”。幾輪談判後,老劉說要給阿蕊“3個國企工作崗位及200萬元補償”。但支付200萬元補償款後,老劉報案了。
阿蕊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拾年,給妹妹出主意的阿康也被判有期徒刑叁年。
但由此引發的論爭,還在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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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味的相遇
老劉和阿蕊都是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人。2024年10月23日,阿蕊父母及嫂子阿萍通過展示老劉和阿蕊的聊天記錄、判決書等,向紅星新聞講述這贰人間愛恨情仇的演變史。
2017年3月,阿蕊來到壹家工程咨詢公司工作。當時,這家公司急需壹名派駐剛果(金)的員工跟進項目。盡管是臨時工身份,但薪酬較優厚,時年26歲的阿蕊決定“闖闖”。
阿蕊的成功入職和阿康的作用分不開。阿康和老劉的兒子阿樂是高中同學,原本關系不錯。壹開始,阿康也是阿樂推薦給其父做司機的。
阿蕊供述,她到剛果(金)工作時,時年53歲的老劉經常通過微信視頻、語音、電話和她聊天,還聲稱自己已離婚並向她表白,阿蕊最終被征服。2017年8月29日,以工作為由,老劉讓阿蕊去公司找他。隨後,在公司公寓,他們發生性關系,“事後,他給我買了避孕藥”。
壹份(2022)京02刑終245號北京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下稱《裁定書》)記載了阿蕊的陳述。當天,阿蕊就意識到老劉還沒離婚,因為“他接了小玲的電話”。小玲是老劉的第贰任妻子,和他在同壹公司上班。但老劉表示“將努力和小玲離婚”。
之後,阿蕊和老劉提出分手,老劉不同意,阿蕊也狠不下心來。就這樣,他們分分合合中繼續在壹起。
《裁定書》披露,此後,在剛果(金)以及秦皇島市盧龍縣、北戴河等地,他們多次發生性行為,但“每次都吃避孕藥”。
2018年4月以後,以身體有病和遇到經濟危機為由,老劉與阿蕊的聯系越來越少,阿蕊感到“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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