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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0 | 來源: 桌子先生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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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女人心,海底針。
但有時候,男人的心思也讓人捉摸不透。
最近壹則熱搜,讓人看後啼笑皆非。
重慶男子王某和妻子結婚幾年,兩個人過著平靜的婚後生活。
然而有壹天,王某突然給妻子轉了壹筆13萬的“大款”,說是要老婆去買點家具,好好的把自己家的房子裝修壹下。
突然轉來壹大筆錢,老婆心中大喜,雖有疑慮,但很快也被丈夫王某以種種理由搪塞了過去。
然而,就在今年,老婆卻意外收到壹份法院的傳單,稱這是壹筆不當得利,需要她立即返還。
這是怎麼回事?
這筆錢是丈夫王某轉來的,怎麼就是“不當得利”了?
直到法院受理這個案件,這個盤旋在老婆心中的巨大疑問才解開。
原來,丈夫王某在跟自己結婚幾年後,耐不住寂寞,在外找了壹個情人,兩個人暗生情愫,甚至瞞著自己在壹起了。
而在這長達壹年多的地下情中,情人陳某對王某拾分信任,不僅把自己的身心全部交付,甚至還把自己的積蓄都給了王某,並告知了銀行卡和密碼交給他隨意支配。
王某喜不自勝,拿著這張卡前後給不同的人轉了17萬,其中最大的壹筆開支是給妻子的,足足13萬元。
案發後,陳某如夢初醒,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她壹怒之下將王某夫婦告上了法庭,要求返還13萬元的本金以及利息。
她在起訴書上聲淚俱下地寫到:
這是我多年來的血汗錢,憑什麼便宜了別人?
而經過重慶市巫溪縣法院的縝密調查,查明王某妻子作為王某的合法配偶,從丈夫處獲得轉賬完全符合《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夫妻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不構成不當得利。
作為接受轉賬的壹方,王某妻子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去審查資金來源。
其次,陳某在與王某相好期間,自願將自己的銀行卡給王某使用,其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到將自己的銀行卡給他人使用可能會產生的後果。
最後就是:陳某與王某的非法外遇行為,不僅破壞了正常和諧的夫妻關系,也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以他們要自行承擔風險。
因此,情人無權向原配主張賠償的權益,也就是說,那13萬,不用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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