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4-11-29 | 來源: 頂端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4年11月初,風雲壹時的山西前“首富”張新明,及其兄長張新躍、弟弟張星亮,亦包括配偶、司機等人,被警方帶走調查,羈押在山西晉城、長治等地。張新明此番涉嫌的罪名為非法開設賭場罪,並與澳門賭場老板“洗米華”案相關。
2024年11月20日至29日,多位消息人士向經濟觀察網記者介紹了上述情況。
張新明其人 曾居山西能源富豪榜第壹位
熟悉張新明的人士對經濟觀察網記者稱,張新明有數張不同名字、不同出生年月、不同省份的身份證件。壹個接近真實情況的版本是,他於1963年10月出生,為山西太原古交人河口鎮吾兒峁村人,小時家中比較貧苦。
2014年5月26日,張新明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亦稱,自己是放羊出身,“從小家庭就貧困”,高中只讀了壹年。此後,他“下過煤窯,拉過平車,當過修理工、裝卸工和泥瓦工”。
張新明說,他在1986年進入武警學校,契機是“武警從地方上招納生產經營人才”。1993年,擔任內蒙古森林武警總隊綜合訓練基地主任,並兼任華北黃金實業集團董事長。張新明稱,後者是彼時武警系統的“叁產企業”(從事第叁產業的公司)。
工商檔案資料顯示,山西華北黃金實業集團公司成立於1994年5月,張新明曾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1999年,張新明離開武警系統,原因是“中央出台決定,禁止軍隊和武警經商”。
1998年7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軍隊武警部隊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通知》,通知稱,“中央最近決定: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
在退出武警系統之前的1998年12月,張新明創辦了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業集團)。
金業集團當前的法定代表人為張新明之子張文揚,張文揚持股78%;張新明之兄張新躍持股20%。金業集團主營業務為煤炭開采、加工煤制品等,包括煉鋼鐵所需的焦煤。
2001年12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經濟加速發展,由此帶來了基礎設施建設的大發展,鋼鐵等產品熱銷,焦煤價格也隨之壹路飆漲。
張新明的財富就此急劇增加。2004年,《新財富》中國內地富豪榜上,張新明家族位列第112名。2005年,張新明家族以10億元列“胡潤能源富豪榜”第7位,山西省第1位。因此,他也被外界傳為“山西首富”。
幾度涉案 風波不斷
2010年,《每日經濟新聞》《中國證券報》等媒體報道,張新明因偽造護照、非法出境等事由被河南省公安部門通緝,並懸賞500元。
事後,張新明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承認,2009年他確實辦過假證件,理由是“當時我名聲大,不想用自己的身份證去澳門等地。但用了兩次後,我覺得此事不合法,就交回去了。我沒有用這個身份證幹過任何違法的事情。後來,我主動去河南公安廳接受了處罰。”
2024年11月,有知情者對經濟觀察網記者稱,為假證件壹事,張新明曾與時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公安廳廳長秦玉海交易,以解決此事,“張新明向秦玉海輸送了極為豐厚的利益,他的出手非常闊綽。”
2014年9月,秦玉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央紀委調查。2016年11月,秦玉海以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拾叁年六個月。法院認定,秦玉海受賄金額約為2086萬元。
2008年、2009年,山西省連續出台政策,整合該省的煤炭企業。張新明因此准備出售金業集團的部分產業。-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