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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14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配偶卻依舊與其保持同居關系並生育壹小孩,近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於都警方破獲的方某破壞軍婚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人方某的上訴,維持對其判處有期徒刑贰年伍個月的判決。
2023年11月,於都警方接到壹正在服役的軍人報警稱,在他服役期間,方某(男,48歲)與其妻子李某(化名)同居並生育壹小孩。
警方第壹時間展開調查。經大量工作,2024年1月,警方依法傳喚犯罪嫌疑人方某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到案後,方某企圖編造謊言,蒙混過關。民警全面收集證據,查清了方某在明知李某是現役軍人配偶,卻依舊與其保持同居關系並生育壹小孩,涉嫌破壞軍婚的犯罪事實。
2024年7月30日,於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方某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配偶,仍與其同居生活並生育壹孩子,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軍婚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贰年伍個月。方某提出上訴,近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案釋法:
《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刑法》第贰百伍拾九條【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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