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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17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新聞法》闖關受阻:誰在阻擋媒體記者的“護身符”? https://t.co/L4wIT4H52n— 美國之音中文網 (@VOAChinese) December 17, 2024
近日,原本於今年1月在美國國會眾議院獲得兩黨議員壹致通過的《新聞法》在參議院未能通過,原因是共和黨參議員湯姆·科頓(Tom Cotton)的反對。
法案背景與初衷
《新聞法》全稱《防止國家不當監控新聞記者法案》(Protect Reporters from Exploitative State Spying (PRESS) Act),於2023年6月由民主黨聯邦眾議員傑米·拉斯金(Jamie Raskin)和共和黨眾議員凱文·基利(Kevin Kiley)發起。此外,叁位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迪克·德賓(Dick Durbin)和邁克·李(Mike Lee)也提出了《新聞法》的配套提案。在2023年9月在參議院發起此法案的還有共和黨人、資深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
該法案旨在保護記者免受政府不必要的監視,確保憲法第壹修正案賦予的新聞自由。它明確禁止聯邦政府及電信公司(如電話、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在未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強迫披露記者受保護的信息。例外情況包括防止恐怖活動或迫在眉睫的暴力威脅。
目前,美國有48個州和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都對新聞記者特權提供某種形式的保護法案,但各州的保護措施差別很大。目前尚無聯邦級別的保護法,從法律上限制或阻止政府從電話公司、電子郵件提供商和其它第叁方秘密獲取記者的通訊記錄以識別其消息來源。《新聞法》正是為填補這壹法律空白,防止政府濫權並保護信息流通的自由,而這壹倡議已獲得新聞自由組織的廣泛支持。
兩黨分歧與爭議
2024年1月,《新聞法》在眾議院獲得兩黨議員的全票通過。然而,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11月20日在社交平台Truth Social上明確反對,呼吁共和黨“否決這個法案”。12月10日,《新聞法》參議員湯姆·科頓在參議院阻止了法案的通過。他說:“這個法案是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也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侮辱。此法將把媒體變成壹個受保護的階級,賦予他們其他任何美國公民都無法享受的特權。”
法案發起人之壹、俄勒岡州的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羅恩·懷登反駁說:“言論自由是我們這個國家如此特別的奠基石。我開過超過壹千場討論集會,大家總是這樣或那樣的不同意見,但是我們得以行使憲法第壹修正案賦予我們的權利,我們能聽到不同的聲音。”
媒體組織的回應
消息傳出後,美國各大媒體權益組織紛紛表達失望。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政策主任加布·羅特曼(Gabe Rottman)稱之為“常識性法案”,強調“現在是時候推進這壹關鍵保護措施了。”
“這是壹項具有廣泛跨黨派支持的常識性法案,”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的政策主任加布·羅特曼(Gabe Rottman)對美國之音表示,“是時候把這個法案推進到最後階段了。”
不過,這並不意味《新聞法》已被判死刑。
美國筆會常務董事哈達爾·哈裡斯(Hadar Harris)在其網站發表聲明說:“自由媒體在美國民主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現在是保護記者工作最重要的時刻。我們繼續敦促在年底前將這項保護記者的重要法案納入任何正在審議的立法中,以確保法案獲得通過。“
位於紐約的媒體自由基金會主任賽斯·羅特曼(Seth Stern)發表聲明說:“參議院的民主黨人花了壹整年的時間來推動這項跨黨派法案,現在時間不多了。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需要將《新聞法》納入法律,無論是將其附加到年底的立法方案中,還是單獨提交議會,哪怕這意味著縮短議員的假期。”
具體案例凸顯法案必要性
近年來,記者因保護消息來源而面臨法律訴訟的案例屢見不鮮,凸顯了《新聞法》的緊迫性。最近的壹樁官司更可謂是體現《新聞法》重要性的典型案例。
2017年,前福克斯新聞記者凱瑟琳·赫裡奇(Catherine Herridge)報道了聯邦調查局(FBI)對位於弗吉尼亞州阿靈頓的管理技術大學(University of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以下簡稱UMT)的創辦人華裔美國人陳燕平(Yanping Chen的音譯)及其大學與中國軍方關系的調查。盡管FBI最終未起訴陳燕平,但相關信息泄露引發法律訴訟。
陳燕平的父親是中國解放軍少將陳彬。她1987年帶著女兒由北京來到美國,於1999年取得喬治·華盛頓大學公共政策博士學位,並於2001年入籍。她創立於1998年的這所大學和北京及全球各大學都有伙伴關系,很多校友曾是前美軍服役人員。-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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