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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1 | 來源: 極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河南電視台民生頻道12月19日報道,河南鄭州的彭女士稱在寶馬4S店交了定金准備買車,結果8年後才想起來去提車。
彭女士自述她於2016年交了5萬定金買寶馬,最初4S店沒有現車,壹星期後,因為投資其它生意,她的資金鏈斷了,導致沒能提成車。當時銷售承諾可以隨時來提車,但沒想到後來自己竟也忘了這事兒。
時隔8年彭女士表示自己想起來了,有錢了,想提車卻被拒絕用之前的定金。
對此,4S店銷售向彭女士解釋:按照當初繳納的定金合同,彭女士已經違約了。合同約定超出支付全款提車日後,每延遲壹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全車款的日萬分之伍作為違約金。如今已經過去了8年時間,彭女士的定金早已被當做違約金消耗完了。
不過,銷售方面隨後又向彭女士表示,她們跟法務溝通過了,4S店同意定金使用權限再為彭女士延長兩周,可在兩周內使用定金繼續提車,但定金只能交錢的本人使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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