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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最高法院法官認為壹棟房屋被華裔父親以1加元的價格轉讓給兒子 “極其可疑”,是為了避免房主承擔巨額賠償,並裁定原告可以把判決登記在房產所有權上,繼續追討債務。

2018年,陪審團裁定華裔男子A某毆打B某,導致B某的耳膜穿孔並導致創傷後應激障礙,並判給了B某獲賠436,000 元。但B某壹直無法收回這筆賠償款。
在得知A某和妻子在訴訟期間以1元的價格將價值 50 萬元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兒子後,B某告上了法庭。
根據CBC的報道,BC.最高法院法官認定,目前價值 100 萬元的房屋轉讓屬於欺詐性轉讓。這是可疑出售的法律術語。

法官羅賓·貝爾德駁回了A某稱這筆交易是合法的說法,。A某稱根據“中國習俗”,父母在結婚前將所有財產轉移給孩子——讓孩子照顧他們,直到他們去世。
法官貝爾德說:“我不相信未經證實的說法,即父母將所有資產轉移給子女是中國的習俗,特別是當父母相對年輕並且聲稱沒有收入來養活自己時,原因未披露,”
“在民事訴訟期間,已經明確表明A某面臨重大財務責任,這壹時機非常可疑。”
為了確定房屋轉讓是否可疑,貝爾德回顧了 2016 年房屋轉讓之前的情況。
法官表示,A某 “在 2016 年 7 月中旬,即轉讓前叁個月,就已清楚地意識到所面臨的指控......是嚴重的,如果事情不按他的意願發展,他將有義務支付壹大筆賠償金”。
盡管如此,A某和他的妻子還是聲稱,鑒於他們的兒子即將結婚,房屋轉讓是合法的。
法官稱“按照中國的習俗,子女即使結婚後也應繼續與父母住在壹起,接手家庭財務和支付所有家庭賬單的責任"。
法官指A某的兒子與壹名來自中國的女子訂婚可能是真誠的,但 “在轉賬後的六個月左右,這對情侶就分開了,至今沒有結婚”。
根據貝爾德的裁決,兩人之間的爭吵可以追溯到 2013 年 8 月,當時A某打了B某,而A某後來聲稱是自衛。
B某提起訴訟,此事經過法庭審理,於 2018 年 2 月結束。
陪審團判決A某賠償B某436768.76元,外加訴訟費。-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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