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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25 | 來源: 多倫多生活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海關 | 字體: 小 中 大
在回國探親多年後,壹對年長的華人夫婦試圖返回加拿大,卻被拒絕入境的案例,再次引發關注。
2017年7月,60歲的Shang女士和Xing先生成功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然而,同年11月,因健康問題,這對夫婦離開了加拿大,返回中國生活。
直到2022年9月23日,這對夫婦申請返回加拿大的旅行文件,卻被移民部門拒絕。
簽證官指出,他們未能滿足《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28條的居住要求。
根據規定,永久居民需在伍年內至少在加拿大居住730天,但這對夫妻僅在加拿大停留了69天。
面對這壹事實,Shang女士和Xing先生承認未履行居住義務,但申請了人道主義豁免。
Xing先生解釋,他因患有腎上腺功能不全,醫生建議回到中國調養,因為當地食物有助於恢復健康。他的妻子則為了照顧他壹同離開了加拿大。
兩人原計劃於2019年返回加拿大,但疫情延誤了行程。隨後,Xing先生在2022年進行了兩次腎結石手術。

然而,移民上訴庭認為,他們長期停留在中國,與當地的家庭聯系更緊密。
盡管他們聲稱經濟困難,但法官指出,他們在中國有住房,養老金加上子女補貼,已足夠維持生活。
法庭總結道,這對夫婦未盡力融入加拿大,也未早日返回。
他們違反居住要求的程度高達91%,缺乏給予人道主義豁免的特殊理由。
因此,最終上訴被駁回,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
移民上訴庭強調,加拿大永久居民應努力融入本地社會,從文化、經濟等多方面為國家做出貢獻。而此案例中的夫婦未能滿足這些要求。-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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