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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1-20 | 來源: 自由時報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11日車輛沖撞行人35死43傷、去年11月16日江蘇砍人8死的凶嫌,都在今天(20日)被執行死刑。圖為珠海撞人現場畫面。(圖擷自@dummylcdtv“X”帳號)
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11日發生車輛沖撞行人的慘案,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珠海中級人民法院旋即於同年12月27日將62歲凶嫌樊維秋判處死刑,並於今天(20日)執行,從判死到處死不到1個月;同段時間在江蘇砍人8死的凶嫌徐加金,也是在今天被行刑。
據《央視新聞》報導,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經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審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再由最高法下達執行死刑命令,將樊維秋處死。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江蘇省宜興市“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去年11月16日發生8死17傷砍人案,凶嫌徐加金為該校應屆畢業生,因沒有拿到畢業證書、對實習薪酬不滿進而犯案。
去年12月17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徐加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復審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同樣在今天處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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