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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13 | 來源: 法律圓桌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台灣(专题)作家林奕含創作的長篇小說,講述了單純的少女房思琪被補習班老師李國華長期性侵,最終精神崩潰的悲劇故事。在現實世界中,類似的惡行並不罕見,情節甚至比小說還要惡劣。

近日,廣西百色市有中學教師唐某被舉報性侵壹名未成年女學生。根據舉報內容,受害女生符某於 2017年以全縣初中第壹的成績考入百色某高中,成績優異。據稱,該校教師唐某在2017至2020年間長期性侵、性騷擾該女生,並對她長期情感勒索,造成師生戀假象。由於遭受嚴重心理困擾,符某在2020年高考中途棄考,盡管後來復讀並考入華東師范大學,但因抑郁症復發,最終被迫退學。事件發生後的伍六年間,符某多次輕生獲救,雖有精神治療,但病情反復導致其患上重度抑郁,於2025年1月17日自殺身亡,以自我毀滅的方式,對這個世界作了最後的控訴。
舉報發生後,當地政府高度重視,教育、公安等相關部門已組成聯合工作組展開調查。經初步核查,網上舉報情況部分內容屬實,公安機關遂立案偵查,對唐某實施了刑事拘留,案件詳情正在進壹步偵辦中。
身為教師,長期、多次性侵未成年學生,其惡劣行徑既違背了教師職業倫理,也突破了法律的底線。雖然受害者已經離開人世,但公眾有權了解真相,而如果性侵屬實,作惡者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舉報內容屬實,從刑法層面,唐某的行為首先可能涉嫌犯強奸罪,而認定該罪的關鍵在於,唐某實施性活動時“是否違背女性意志”。
如果受害女生未滿14周歲(在我國台灣地區是16周歲),法律認定其沒有性自主權,則只要實施了性行為,就構成強奸罪。但在本案中,從網絡舉報的材料看,符某在與唐某發生關系時已滿14周歲,因此需要確定,唐某是否采取了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違背女性意志的情況下實施了強奸。
那麼,這就涉及到證據的認定問題。由於事情已經過去了好多年,且被害人已經離世。因此,對於警方而言,要尋找和確認能夠定案的直接證據的難度會比較大。目前,就舉報者發布和媒體報道的有限信息看,受害女生留下了詳細日記,從日記描述看,女生並沒有同意該性行為,包括女生後來的嚴重抑郁和多次輕生,也可以反映其對此前所發生的性行為的厭惡與拒絕。
在此情況下,如果經查證舉報材料中女方的日記屬實,則該日記屬於法定證據的壹種。警方立案後,如果獲得了唐某認罪的口供,並能夠與其他間接證據形成彼此呼應,則警方可以根據這些證據對唐某提起強奸罪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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