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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20 | 来源: 工人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领取工资还要分期提取?记者调查发现,有企业在发放劳动报酬时存在通过平台设置不合理的提款限制或延迟支付等问题,继而引发劳动争议。专家建议,平台企业应建立透明的劳动报酬支付机制,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足额获取报酬,同时建立平台支付劳动报酬备案制度,对平台支付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1.28万余元工资,只能按一次1000元分期提取!”
这是王白云在追讨欠薪过程中遭遇的无奈。从餐厅服务员一岗离职后,王白云通过前“东家”指定平台,申请提取被拖欠的1.28万余元劳务费,却被该用人单位以“平台规则”为由,要求其以“每笔提款不超过1000元”的方式分期提取劳动报酬。
多次催要无果后,王白云将前东家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该案的判决结果:用人单位一次性全额支付欠款。
一条平台规则,让王白云面临难以及时获得劳动报酬的困境。这样的困境,还发生在更多劳动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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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资只能分期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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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王白云入职蓝天公司,从事餐厅传菜服务员岗位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劳务费为4500元。2024年5月,王白云询问该公司运营人员工资提现申请为何未被审批,对方称需询问财务工作人员。同月,王白云办理离职,后多次催要款项未果,遂诉至法院。
平台规则是引发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之一。离职后,王白云在蓝天公司入驻人员服务中心系统平台的账户显示,其可提现余额为1.38万余元。该平台的提现说明写到,提现、预支等申请仅在工作日进行审批到账。对此,王白云称在平台上申请提现,需经由蓝天公司审批通过,但对方一直未及时审批。
王白云表示,直至自己向法院提交诉状后,蓝天公司才在2024年7月审批通过其提现申请,单笔发放1000元劳务费。此后,王白云账户的余额1.28万余元。
蓝天公司则认为,根据其平台规则,劳动者只能以每笔1000元的方式分期提款。对此,王白云认为平台提款规则不合理,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其全部欠款。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平台经济对企业降本增效有正向作用,但是不能成为劳动者获取正常收益的阻碍”。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白云已依约完成劳务工作,享有劳务报酬请求权。此外,蓝天公司对劳动者应依据平台提款规则一事,并未提交证据,亦未对审核提款事宜作出合理解释。因此,这条提款规则,不能成为阻碍劳动者应获得报酬的理由。法院判决蓝天公司向王白云一次性全额支付劳务费1.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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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支付及时性与透明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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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在接受《工人日报》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在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都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分期支付薪资待遇、要求劳动者限额提取劳动报酬的行为于法无据”。
记者梳理此类判例发现,平台经济下的一些新型劳动报酬支付方式日益普遍。这类争议大多涉及三方甚至多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报酬支付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方面有待提升。例如,一些平台设置不合理的提款限制,或延迟支付、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北京一家培训中心工作的杨某,因为公司制度变更,只能从某购物平台提取自己的部分工资。
此前,该培训中心通过网上转账形式向杨某发放工资。变更工资支付方式后,培训中心改为通过某购物平台向杨某支付工资,且要求劳动者仅可按照一定比例从该购物平台提取部分工资。
对此,杨某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该培训中心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案涉培训中心支付未足额发放的工资1.4万余元。
“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该案审理法官认为,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选择通过第三方软件或者网络平台支付工资,致使劳动者提取工资时存在不便,甚至被扣除部分费用,客观上导致劳动者收入水平降低。-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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