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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0 | 来源: 无马社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作者丨叶名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纽带,更是财产的共同经营。然而,在现实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送给婚外第三者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不仅破坏家庭信任,还可能引发复杂的法律纠纷。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第7条,首次对这类行为进行了系统性规制,明确了无效认定、财产返还和过错追责等核心问题。该条表述看似简单,但仍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有必要对其予以通俗化解读。
法律为何对“婚外赠与”亮红灯?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以“共同共有”为基础,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房产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然而,近年来因婚外情导致的财产流失问题日益突出。例如,某地法院统计显示,2024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近30%涉及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金额从数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甚至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境。
从保护另一方配偶财产权的角度出发,法律对婚外赠与给予否定评价,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
不仅如此,我国民法还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婚姻关系中的忠实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婚外赠与,往往与不正当关系绑定,不仅破坏家庭伦理,还可能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例如,某企业家婚内赠与情人巨额财产后,其配偶因财产被转移无力支付重病治疗费用,引发社会对“法律能否保护弱势方”的强烈讨论。
本次司法解释婚外赠与新规定的出台,正是法律对公序良俗的有力回应。
另外,司法解释新规定,还有统一裁判尺度的重要作用。此前,各地法院对婚外赠与的判决标准不一:有的判全额返还,有的判返还一半,甚至有的以“第三者不知情”为由驳回诉求。这种“同案不同判”现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解释新规,通过明确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为法官提供了统一裁判指引,减少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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