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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17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出租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BC 省一名租户被房东赶出家门,但是有未付清款项(包括押金)随后决定将房东告上法庭,这说明了在租赁开始和结束时进行联合检查的重要性。
2023 年,BC居民戴伊和房东马奎特达成了口头租赁协议,租了一间房间。
戴伊声称马奎特在租期结束前将她赶出。在BC省民事解决法庭上,戴要求赔偿总计 679.65 元,其中包括押金、租客面临被驱逐的剩余十天租金以及 200 元的看房费。
房东马奎特否认欠款,并称戴伊损坏了房屋,因此没收了押金。
根据网上发布的仲裁庭裁决,双方的租赁协议于2023年6月1日或2日开始,是口头协议。
租金为每月 575 元,戴提供了 2023 年 6 月、7 月、8 月和 9 月发送的电子转账证据。然而,马奎特要求戴伊在 2023 年 9 月 20 日或 9 月 21 日离开。
关于损坏押金,虽然马奎特确实提供了该单元损坏的照片,但照片没有注明日期。因此从技术上讲,没有证据表明损坏发生在戴伊租房期间。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庭成员表示:“证明租客损失的最佳做法,也是《BC省住宅租赁法RTA》所要求的方法,是在租赁开始和结束时进行联合检查,并就观察到的任何损失达成一致,或在每次检查时拍摄损失的照片。”
仲裁庭裁定,由于缺乏证据证明她造成了损害,戴伊有权拿回她的损害押金。
法庭裁决书的末尾揭示了导致双方不和的真正原因:因其它事情争吵。马奎特不同意这一观点。
仲裁庭的裁决称:“申请人称,房东要求他们离开,因为申请人要求房东打开暖气。被告称,申请人没有遵守约定的清洁准则,包括保持厨房、浴室和洗衣房的清洁。”- 温哥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或许可,严禁转载或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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