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5-03-20 | 來源: 旺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澎湃新聞報道,蘇州常熟法院日前審結壹起江蘇首例、大陸第贰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著作權糾紛案,法院認為“作品的前提,是體現人的獨創性智力投入”,認定原告林某修改提示詞及透過圖片處理軟件,修改圖片細節設計,體現獨特的選擇與安排,生成的平面圖有獨創性,屬於大陸《著作權法》保護作品,判決侵權方在自媒體帳號連續叁天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計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4.5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2023年2月,原告林某使用人工智能軟件Midjourney,透過多次輸入提示詞進行文生圖創作,生成了“夜晚東方明珠邊愛心氣球”圖片,在迭代過程中,利用圖片處理軟件數次手動修改,最終完成美術作品《伴心》,發布於小紅書帳號,並在國家版權局登記。
此後,某技術公司在其小紅書等賬號,多次發布愛心氣球模組安裝視訊及圖片,內容與《伴心》高度相似,僅長寬比、氣球表面文字、倒影對應的東方明珠等存在差異。
另外,某房地產公司在微信貼文使用該圖片,並在商業區湖面建造半個愛心氣球立體裝置。 林某認為著作權被侵犯,向常熟法院民事起訴,要求兩被告在小紅書上連續叁日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等。
據常熟法院微信公眾號披露,該案審理中,審查案涉AI軟件用戶協議,明確用戶協議約定,使用軟件服務生產圖片作品的資產及其權利屬於用戶,並當庭登錄創作平台,審查登錄過程、用戶信息及提示詞修改等圖片迭代過程。
法院認為,林某修改提示詞及透過圖片處理軟件,修改圖片細節設計,體現獨特的選擇與安排,以此生成平面圖有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兩被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該圖片在網絡傳播,構成侵權。
同時認定,林某享有的著作權限僅止於該圖片,某房地產公司以“愛心”為基礎,以實體裝置設計、建造,不屬於侵犯著作權行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