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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14 | 來源: 加國無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印度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來自印度的工人聲稱自己支付了2.5萬元“買職位”,並在卑詩省列治文壹家卡車維修公司工作期間遭遇薪資克扣。卑詩就業標准仲裁機構(B.C. Employment Standards Tribunal)現在裁定該工人獲賠總計115,574.69元。
裁決指出,這筆賠償包括公司拖欠他的工資、法定假期工資、年假工資以及利息。此外,公司還因違反《就業標准法》被處以額外的罰款。
根據仲裁專員Shannon Corregan長達70頁的裁定書,投訴人辛格(Harminder Singh)於2018年3月持訪客簽證抵達加拿大。
希望留在加拿大後,辛格經表親介紹,認識了AJ Boyal Truck Repair Ltd.的唯壹董事博亞爾(Sarvpreet Boyal)。
公司當時擁有壹份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可以雇傭外籍卡車維修技工。
辛格與公司簽署了雇傭合同,隨後回印度壹個月,在返回加拿大入境時獲得了工作許可,並於2018年7月正式上崗,工作至2019年10月離職。
他指控稱,博亞爾要求他支付2.5萬加元以換取該職位:其中1萬加元以現金支付,其余1.5萬加元由表親開出的支票支付給博亞爾的朋友。
按加拿大《就業標准法》,雇主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工作費用。
圖源:courtsofbc.ca
雇主證詞不可信,仲裁人更相信辛格
在裁決中,仲裁官認定,雇主博亞爾及其律師的證詞存在大量前後矛盾,缺乏可信度。證詞被形容為“阻撓調查”,“不專業”,及“前後不壹”。
博亞爾在關鍵問題上“頻繁修改說法”,並與其公司提供的文書相互矛盾。
在工時爭議方面,雙方各執壹詞,互指對方偽造記錄。代表辛格律師、移民工人中心(Migrant Workers Centre)法律主任布勞恩(Jonathon Braun)提交了壹名文書鑒定專家的認定書,認為博亞爾所稱的“員工打卡登記簿”上記錄的簽名,並非辛格親筆簽署;所有條目“皆由同壹人書寫,而非多位員工”。
最終,仲裁機構采信辛格的說法。
雖然辛格提出曾支付2.5萬加元“買工作”,但仲裁機構只認定其中1.5萬加元在仲裁追溯期內有效,其余1萬現金未納入計算。
賠償的細節如下:
拖欠工資:$24,032.13
加班費:$44,256.24
法定假期工資:$2,505.76
年假工資:$4,585.38
服務期賠償:$2,300.42
非法收取工作費用返還:$15,000
應計利息:$22,894.76
行政罰款(共8項違規):$4,000
此外,該案早在2023年已由就業標准仲裁機構初次審理,當時公司僅被判賠$3,149.39工資與$2,000罰款。但辛格不服,2024年成功上訴,案件得以重新審理,最終獲得大額勝訴。
針對這起案例,網友表示,“為辛格感到高興。整個移民亂象中,真正的罪魁禍首是那些欺詐性的雇主,他們目前所受到的寬容待遇遠遠不該有。”
也有網友認為,“欺詐性雇主確實是個問題,但那些願意違法來加拿大的外國工人同樣也有責任。作為臨時外勞(TFW),你本就不該為LMIA付費,原因之壹就是這會讓你陷入對雇主的依附關系,特別是那種願意違法操作的雇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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