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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5-04-17 | News by: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加西网综合) BC省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仅用“竖起大拇指”表情回复短信,不构成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签名,因此该合同不可执行。
这起案件涉及萨尼奇库克街上一栋115年老房子的出售。
房地产开发商丹尼尔·罗斯(Daniel Ross)去年试图购买这栋挂牌价为75.9万加元的房产,并与屋主加维兄弟(Kyle 和 Matthew Garvey)展开谈判。
在一轮还价中,加维兄弟通过电子邮件向罗斯提出修改条件的还价。罗斯随后回信表示接受所有条款,并附上已签署的合同副本。之后他还发短信确认接受,还收到了屋主凯尔的“竖起大拇指”表情回复。
但是,法官Jan Brongers裁定,尽管双方确实达成了合同内容,但由于屋主未在文件上签字,因此根据BC省法律,这份关于土地的合同不能执行。
法官指出,表情符号或电邮地址本身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签名”功能,不能代替正式签署。
法院最终驳回了罗斯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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