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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22 | 來源: 加西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經紀之窗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壹名BC省房地產經紀人因在未取得相關執照的情況下提供租賃物業管理服務,並在宣傳中使用可能具誤導性的名稱,被BC省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罰款超過2.5萬加元。
Melissa Safe在向BCFSA提交的壹份同意令中承認,她曾在2017年10月協助壹位客戶在溫哥華購置房產,並於次月開始擔任該客戶的租賃物業經理。該投訴人正是此次舉報的當事人,曾委托Safe管理其房產。
根據BCFSA上周在其官網公布的文件,Safe當時雖持有安省《房地產服務法》下的“貿易服務代表”執照,即相當於房地產經紀人,但並未取得物業管理執照。同時,她也未向其所隸屬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報告該項物業管理活動。
同意令還披露,Safe在其個人網站上使用“SafeRent”和“Safe Real Estate”等品牌名稱進行宣傳,未使用其隸屬經紀公司的官方名稱。BCFSA早於2023年2月就此違規行為致函提醒,但Safe仍持續使用上述名稱至“至少2023年8月”。
BCFSA指出,未經許可而“以報酬或期望報酬”為他人提供租賃物業管理服務,構成不當行為;此外,在未通過持牌經紀公司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也屬違規。
除無牌服務和違規宣傳外,Safe還承認其他數項失當行為,包括:在2020年1月延遲向客戶支付租金、未定期提供月度租金報告,並在客戶索取時拒絕提供,以及未完全配合BCFSA調查所要求的信息。
作為紀律處分,Melissa Safe及其名下的個人房地產公司被要求在六個月內繳納20,000加元罰款,外加4,920加元的額外罰金。此外,他們還將在兩個月內支付2,000加元的執法費用。
Safe亦同意完成BC大學尚德商學院(UBC 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開設的租賃物業管理補習課程,以彌補其專業知識的不足。
BCFSA表示,相關處罰旨在維護房地產行業的專業標准和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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