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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25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小區外牆脫落致居民拾級傷殘,居民遂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索賠20萬元。
4月2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奉賢法院)獲悉,此前,該院辦理了這樣壹起因高空墜物致殘引發的案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
小區外牆多次脫落,終致居民受傷
上海奉賢法院介紹,原告老姜(化名)是A小區居民,被告則是A小區物業公司。2022年3月27日下午5時15分,老姜就坐於A小區B樓底層台階處休息。突然,B樓的瓦磚脫落,砸到地上後反彈,擊中老姜的頸部,導致老姜受傷倒地。
老姜立刻報警,民警到現場調查後確認,磚塊是從B樓建築物上脫落的。隨後,老姜被送往醫院,診斷結果為頸椎棘突骨折、胸椎棘突骨折、頸椎間盤突出。
之後,雙方因賠償問題協商不成,老姜向奉賢法院提起訴訟。在審理過程中,原告申請司法鑒定,鑒定結果為拾級傷殘。
司法鑒定書截圖。均為上海奉賢法院供圖
原告老姜認為,物業公司作為A小區物業服務方,對B樓管理不善,導致磚瓦脫落使自己受傷,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0萬元。
被告物業公司則辯稱,公司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且不是實際侵權人,原告應向實際侵權人主張賠償。B樓業主是該樓所有人和使用人,被告只是管理人,並且定期對樓棟外牆進行有效檢查及維護,履行了合理管理義務和責任。所以應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由於原被告所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並未對小區外牆維護是否屬於被告物業服務內容作出明確界定,因此,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特意前往現場展開調查。
經與被告負責人及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溝通確認,雖然《物業服務合同》中未明確提及,但在實際操作中,小區外牆的維護工作全部由被告負責。
被告需在日常巡查時,留意外牆狀況,壹旦發現需要維修的問題,要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提交維修方案,並申請動用維修基金,待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維修。
法官進行現場勘查。
法院經審查發現,2022年,小區內除B樓外,其他叁棟樓均出現過外牆起鼓脫落的情況,被告也進行了相應維修。然而,B樓僅在2023年10月事發後,有過壹次外牆維修記錄,在此之前,尤其是事發前,從未進行過外牆維修。通過現場勘察還發現,54號樓高層處的外牆目前仍存在破損脫落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民法典》1253條的規定,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即適用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
受害人只需證明自己遭受到的損害系建築物的設施、附著物脫落、墜落所造成的,即已完成初步舉證責任,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對自己沒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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