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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1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與低年級同學發生爭執後,陝西鎮坪縣初贰男生楊某先動手打人,對方予以還擊。在兩人互相擊打過程中,楊某突然倒下,後不幸身亡。事後,涉事學校與楊某家長簽訂賠償協議,學校壹次性支付60萬元。
楊某父母提起訴訟,向涉事學生龔某及其父母索賠99.5萬余元,壹審被駁回。5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陝西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開該案贰審判決書,楊某父母上訴被駁回。法院認為,龔某為求自保而還擊,未超過明顯限度,系合法的自助行為;楊某死亡屬自身疾病發展所致,與龔某的還擊行為之間並不存在因果關系。
▲資料圖片 圖據圖蟲創意
兩男生互相擊打時壹人身亡
死者家屬起訴,索賠近百萬元
楊某生於2008年10月,生前系鎮坪縣某校八年級學生。在他不幸身亡後,其父母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同校的學生龔某及其父母索賠99.5萬余元。判決書載明,龔某生於2010年4月。
壹審法院認定,2023年5月10日中午,龔某的室友董某與楊某的室友胡某在學校籃球場發生言語爭執,董某欲找胡某同寢室的盧某、李某毆打胡某。當晚,楊某、李某和盧某等人回宿舍後,得知董某來找過,叁人便到董某宿舍,讓董某去解決與胡某的糾紛。其間,楊某與龔某有言語爭執。
此後,董某來到胡某宿舍,與胡某發生言語沖突,兩人互相毆打中,董某將胡某眼睛打傷。楊某、李某、盧某叁人商議對董某實施報復,在他們要求董某到宿舍後,叁人同時對董某進行了毆打。董某走後,楊某想起龔某之前與其發生口角,與李某、盧某壹起喊龔某去他們宿舍。
當日22時49分,龔某來到楊某宿舍後,兩人發生爭吵,楊某多次要求龔某道歉被拒絕。隨後,楊某拉拽龔某衣領並將其摔在床上,用拳頭連續擊打龔某頭面部。楊某多次擊打龔某後,龔某還手。贰人在互相擊打過程中,楊某突然呼吸急促,仰面倒在宿舍地面。楊某倒地後,同學將他抬到床上平躺,還有人對楊某做心肺復蘇。
23時31分,值班老師唐某到達現場見楊某仍未清醒,立即向副校長匯報,並撥打120急救電話。23時37分,醫院救護車到場後,醫護人員再次進行心肺復蘇搶救,確認楊某已死亡。
事後,經鎮坪縣公安局委托,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為:楊某符合冠狀動脈發育異常引起急性心肌缺血致急性循環、呼吸衰竭死亡,本次糾紛過程中情緒激動或劇烈活動為誘發因素。
楊某父親控告楊某死亡案涉嫌刑事犯罪,警方於2023年7月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2023年5月,楊某父母與學校簽訂《賠償協議》,約定學校壹次性向楊某父母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處理事件等事宜產生的所有費用共60萬元,現已支付完畢。
法院:
死亡屬自身疾病發展所致
涉事學生還擊系合法自助行為
壹審法院認為,楊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自身冠狀動脈發育異常而引起的急性心肌缺血致急性循環、呼吸衰竭死亡,糾紛過程中的情緒激動或劇烈活動為誘發因素。根據查明事實,楊某等叁人同時對董某進行毆打後,楊某認為龔某罵了他,與同宿舍同學商議將龔某喊到宿舍私下解決。雙方因不能和平協商解決,楊某將龔某按在床上進行毆打,之後龔某進行還擊。楊某作為八年級的學生,在校與低年級同學發生爭執後,應對如何妥善處理爭執有壹定的認知和辨別能力。楊某不通過正確方式解決,先采取暴力手段毆打他人顯然存在過錯。龔某進行還擊,屬於在合理范圍和限度內的必要的阻攔措施,系合法的自助行為,且龔某對楊某自身患有疾病無法預知,在楊某因突發疾病倒地後,在場同學進行了及時救治。因此,龔某的還擊行為與楊某因自身疾病突發死亡不存在因果關系,龔某不承擔侵權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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