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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5-14 | 来源: 法治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5月13日晚,北京突降冰雹,有车辆为躲避冰雹滞留在天桥下,导致后方车辆排起长龙的现象。
网传视频显示,数条车道都被躲冰雹的车辆堵死,后方车辆汽笛声长鸣。相关话题冲上热搜榜。
围绕相关车主的做法,网友展开热议。许多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自私的,只考虑自己的车辆不受损害,而不顾及后方车辆的通行权益,将风险转嫁给他人。
还有部分网友对车主的行为表示理解,认为冰雹可能会对车辆造成较大损害,车主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在极端天气下选择停车躲避算是“紧急避险”。
那么,为躲冰雹把车停桥下致严重拥堵,算极端天气下的“紧急避险”吗?该行为是否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因为违停导致车辆损失加重,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扬舟律师带来的专业解读!
1、为躲冰雹把车停桥下致严重拥堵,算极端天气下的“紧急避险”吗?该行为是否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于扬舟:这种行为不算紧急避险,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躲冰雹把车停桥下致严重拥堵,通常不算极端天气下的“紧急避险”,且该行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紧急避险是指公民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是否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以及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衡量紧急避险行为是否合法的两点关键因素。
具体到本事件当中,极端天气确实对于车辆造成了危险,但是车主完全可以选择缓慢驶入地下停车场等安全区域等行为,并非别无选择。并且将自己车辆停在桥下的行为,虽然保全了自己的车辆,但是明显损害了公共利益,不符合“不得已而为之”和“未超过必要限度”的条件,扩大了其他车辆的损失,因此不能认定为“紧急避险”。-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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